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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方案 春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22-04-01 12:50:5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方案 春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方案 春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作⽅案

  春节是中国最隆重,最喜庆的节⽇,那么关于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作,应该怎么来实施呢?下⾯是店铺精⼼整理的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作⽅案,供⼤家学习和参阅。

  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作⽅案

  为做好春节期间服务保障⼯作,让全市⼈民过上⼀个欢乐祥和的节⽇。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杭州市城管委重⼤活动重要迎检城市管理和执法保障⼯作预案(试⾏)》(杭城管委[2013]100号)及省市关于做好春运、旅游、安全⽣产、抗雪防冻等通知精神,现将节⽇期间城市管理服务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保障时间

  春节假⽇2⽉15⽇⾄2⽉21⽇。春运时间2⽉1⽇⾄3⽉12⽇。

  ⼆、⼯作⽬标

  围绕“清洁、有序、⽂明、安全”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作业、管理和执法⼒量配置,强化节⽇期间管理与保障⼒度,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各类设施安全运⾏。

  三、主要任务

  (⼀)加强市政设施和河道管理

  1.加⼤道路养护。节⽇期间严禁道路挖掘施⼯(抢修除外),已开挖的要落实安全围护和夜间施⼯警⽰灯,确保安全。

  2.加⼤设施维护。做好城市⽴交(电梯)、桥梁隧道(涵洞、地下通道)、道路设施(窨井盖)破损等问题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

  3.落实城市河道配⽔、⽔⾯保洁、河岸绿化养护及相关设施管理措施,确保河道⽔质良好、两岸绿化及各类设施完好。

  4.加强停车服务保障。节⽇期间市区免收⼈⾏道停车费(景区除外),同时落实道路停车服务⼒量,加强监管,规范服务。

  (⼆)加强环境卫⽣管理

  1.加⼤道路保洁。加强景区、⼴场、市区主要道路周边及新春佛教⽂化、旅游、商贸活动区域保洁。适时增加道路清扫⼈员,延长保洁时间,加⼤洒⽔频次[2℃(含)以下不洒⽔]。四区(县)市环卫部门要及时清除市区烟花爆⽵垃圾,确保⼲净整洁。

  2.加⼤公共卫⽣间保洁。节前对辖区内化粪池进⾏⼀次清理,节⽇期间接到化粪池满溢投诉,责任单位要24⼩时内解决。加强公共卫⽣间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标识清晰,卫⽣洁净,24⼩时开放。引导市区其他社会公厕开放。

  3.加⼤垃圾收集清运监管。垃圾清运单位要落实清运⼒量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垃圾清运,确保⽣活垃圾⽇产⽇清,建筑装潢垃圾及时清运。做好中转站管理、维护和清洁。垃圾处理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垃圾运输车辆及时收运、倾卸。要做好与市环境集团清洁直运等公司、垃圾焚烧企业等单位对接,加强监测、监管和调度,确保清运、处置正常、有序。

  4.加⼤渣⼟运输监管。严格渣⼟运输审批和监管,从严控制节⽇期间渣⼟挖掘运输;从重处罚运输途中抛撒滴漏、随意倾倒和⽆证运输等违法⾏为。

  5.加⼤环卫设施设备维护。及时更换破损果壳箱、垃圾桶,保持整洁;加强环卫作业车辆、机具维护,确保性能良好,安全运⾏,外观整洁。⼈流量较⼤的场所要落实备⽤垃圾桶。

  (三)加强重点区域市容秩序管理

  1、加强地铁站⼝、客运中⼼、⽕车站等重点区域管控。落实块抓条保,配合协同,加⼤管理⼒度,完善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地铁站⼝、客运中⼼、⽕车站、景区等窗⼝区域,⼈⾏道违法停车、互联⽹租赁⾃⾏车、⽆证商贩的管控,让城市窗⼝更靓丽、更美观、更有序、更安全,让市民更加有获得感。

  2、加强城市家具管理。做好沿街果壳箱垃圾桶、报刊亭、电话亭、座椅、花盆、绿化隔离栅、公交候车亭及站牌、交通隔离设施等城市家具的维护,及时清理“⽜⽪癣”,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整改破损设施,保证设施整洁、完好;依法查处损毁城市家具等违法⾏为。

  3、加强户外⼴告管理。及时督促产权单位限期整改破损或褪⾊的布幔、喷绘⼴告以及破损灯箱⼴

告,及时查处擅⾃设置户外⼴告、横幅、汽球等违法⾏为。要巩固户外⼴告整治成果,严控节⽇期间反弹,第⼀时间予以制⽌或拆除,做到“屋顶⼴告严禁,道路⼴告严控,⽴⾯⼴告有序,店招店牌规范”。

  (四)加强亮灯保障

  加强亮灯安全⼯作,做好市区景观亮灯及功能性路灯照明设施情况普查,及时整改“有灯不亮”、“断字缺亮”、设施破损等问题,确保景观亮灯设施安全,做好节⽇期间亮灯。除⼣夜亮灯⾄凌晨2点。

  (五)加强公⽤⾏业监管

  加⼤供⽔、燃⽓公⽤⾏业运营质量监管和服务,做好城市供⽔、燃⽓等突发事故的抢修⼯作,确保城市供⽔、燃⽓等设施安全运⾏,不断提⾼供⽔、供⽓质量。

  (六)做好春运保障

  认真落实省市春运⼯作要求,加⼤市区车站、售票点或旅客疏散点、地铁⼝(龙翔、凤起路、武林⼴场、定安路站)、⼴场等“窗⼝”地区周边地域环境保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相关⼯作;⽕车城站、⽕车东站、汽车站等地要按预案配置移动公厕(落实照明)并做好保洁。

  (七)做好新春佛教⽂化活动保障

  2⽉15⽇(除⼣夜)22∶00-16⽇2∶00,市佛教协会开放灵隐寺、永福寺、上天竺法喜讲寺、中天竺法净寺、下天竺法镜寺、韬光寺、净慈寺、⾹积寺及六和塔;2⽉16⽇6∶00以后各寺庙(含灵顺寺)及六和塔正常对外开放,但除⼣夜(2⽉15⽇)、正⽉初四(2⽉19⽇)晚上不开放北⾼峰灵顺寺(具体以佛教协会公告为准)。景区、拱墅区局和西湖区局要按市政府会议精神和活动管理⽅案,落实属地管理,做好新春佛教⽂化活动寺庙周边城市道路维护、道路保洁保序、景观照明、抗冻防雪和应急处置⼯作;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周边道路停车管理和道路指引牌设置;做好净慈寺、⾹积寺等区域移动公厕保障⼯作(落实照明)。

  (⼋)落实⾬雪冰冻防御措施

  落实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做好⾬雪冰冻防御措施及各项准备⼯作,确保⼈员、物资、措施落实到位,各类抢险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冰雪灾害性天⽓,按预案转⼊抗雪防冻⼯作。加⼤城区露宿街头等流浪⼈员救助管理⼒度,特别要做好城市桥梁下流浪⼈员巡查和劝导,告知救助渠道,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报告,协助其到各区临时避寒点安置。

  (九)加强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突出检查本部门本⾏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排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系统,排查供⽔、燃⽓营运设施、亮灯设施、环卫车辆运⾏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市政设施安全⾼效运⾏。办公场所要落实⽤电⽤⽓和防⽕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环卫⼯⼈安全教育,不争抢烟花残物。

  (⼗)加强执法管控

  1、加⼤乱扔垃圾管理。加强景区、车站、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管控,及时制⽌和依法查处乱吐乱扔、随地便溺、攀折花⽊、践踏草坪、乱发⼩⼴告等违法⾏为。

  2、加⼤摊点乱摆管理。控制节⽇期间店外促销活动,保证良好街⾯秩序。强化市区主要道路、景区、⼴场及周边区域的执法管控,依法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等违法⾏为。

  3、加强⾷品安全管理。严控市区⽆证早点摊、流动⽔果摊、烧烤摊、夜间⽆证⼤排档(⼩吃摊点)及机动车违法停放贩卖物品等违法⾏为,依法进⾏劝导教育和查处。

  4、加强车辆违停查处。加⼤巡查⼒量和频次,及时劝导、制⽌和查处⼈⾏道违法停车⾏为。加⼤节⽇期间车站、景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从严查处⽆证⿊车、黄鱼车违章停车,确保主要道路有序、通畅。

  5、严防新建违法建筑。会同街道(乡镇)、社区(村)、⼩区物业等有关部门,加强节⽇期间街区防违建巡查,及时制⽌和查处突击抢建违法建筑等⾏为。

  6、加⼤城区烟花爆⽵销售查处。主城区禁⽌销售、燃放烟花爆⽵(萧⼭、余杭、富阳区局根据各区政府划定的范围⽽禁)。各区局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年春节期间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管理⼯作的通知》精神,发现主城区有销售烟花爆⽵的,报属地安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查处。

  7、加强⽝类管理。节庆活动、⼈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禁⽌⽝类进⼊。

  四、⼯作要求

  (⼀)要⾼度重视。要把节⽇管理服务保障与抗雪防冻、春运保障等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完善节⽇期间服务保障⼯作⽹络,落实“⼀把⼿”负责制,确保⼯作落到实处。

  (⼆)要落实细节。要做好节⽇期间⼈⼒资源调配,慰问⼀线⼯⼈及特困家庭,落实节⽇加班薪酬制度,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队伍稳定。要完善城市管理有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队伍和设施设备,做

好机械化设备维护,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区应急队伍⼈数不少于20⼈。出现雾霾重污染时,各区按值班短信指令启动有关响应措施。信访部门要做好市民投诉的交办和处置⼯作。

  (三)要加强监管。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要加强重要信息采集⼒度,抓好跟踪督查。加⼤重点区域和⼤型违法设置⼴告的监管,并将节⽇期间防控情况纳⼊节⽇保障⼯作重点之⼀,予以通报。

  (四)要加强值班。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和⼿机24⼩时开通,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置节⽇保障问题,做好值班记录。节⽇期间,实⾏每⽇⼀报(简表附后),⽆事报平安。遇有特殊情况要按市委有关规定在第⼀时间通过短信或电话报送简要信息,并适时跟进报送后续处理情况。各区(管委会)局(办、⼤队)和各直属单位,16:30前将当⽇情况(见附件)通过OA系统报送委投诉受理指挥中⼼,区局同时抄送相关业务中⼼;投诉受理指挥中⼼汇总后,报当天值班的委机关处室负责⼈或分管领导审查后,分别报省建设厅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府城建城管处、市春运办和市安监局等。节⽇保障总体情况数据由受理中⼼汇总后报综合处。各区局、各中⼼、⼤队要在2⽉6⽇前将节⽇期间值班负责⼈和联络员名单、电话等通信⽅式通过OA 报市城管委综合处。春节保障⼯作总结于2⽉21⽇上午11:00前通过OA系统报委综合处。

  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作实施⽅案

  **年“元旦”、“春节”⽇益临近。为做好节⽇期间城市管理⾏政执法⼯作,确保节⽇安全、祥和、有序,制定本⼯作⽅案。

  ⼀、整治内容及措施

  (⼀)违法建设的制⽌拆除。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两违”防控⼯作,保持

  “两违” 综合治理⾼压态势,对新增“两违”要坚持“露头就打,出⼟就拆”,全⾯遏制节⽇期间的突击抢建⾏为。

  具体措施:各县(市、区)节前要对“两违”防控⼯作进⾏专题部署,进⼀步完善和强化防控责任制,组织开展1-2场⼤型集中拆违⾏动,形成声势;节⽇期间要加⼤对“两违”⾏为的巡查⼒度和密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早报告,对不听劝阻、顶风抢建的,要集中⼒量,坚决予以拆除。

  (⼆)占道经营整治。主要整治各主、次⼲道,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汽车站、⽕车站、医院、景区、学校、交通节点等周边流动摊点、店外店及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等违规⾏为及市创城办通报的占道经营问题。

  具体措施:按照市容市貌管理责任制要求,加强节⽇前⼣及节⽇期间市容环境巡查监管,落实专⼈守点,坚持16⼩时巡查;推进第⼀批便民服务点定点设置,实施疏堵结合管理。中⼼市区重点加强中⼭路、新门街、打锡街、津淮街、刺桐路、宝洲路周边流动摊点、夜市⼤排档整治;继续加强与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联合执法⾏动。

  (三)违规⼴告整治。主要整治主、次⼲道⼴告牌匾、布幔布条⼴告,治理街路两边移动⼴告牌的乱摆乱放。

  具体措施:继续组织对城区主、次⼲道节⽇促销活动进⾏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经审批设置拱门、摆放⼴告灯箱等违法⾏为。鲤城区、丰泽区要按照市局印发的《中⼼市区户外⼴告整治⼯作⽅案》、《关于组织中⼼市区10条街路、10个节点户外⼴告整治的通知》,继续推进违规户外⼴告的整治。

  (四)城市“⽜⽪癣”整治。对各主次⼲道涂写、张贴的⼩⼴告等城市“⽜⽪癣”进⾏清洗整治。对⼀些主⼲道及重要的次⼲道新出现的骑楼“柱⼦穿⾐”⼴告责令商家拆除清理到位。

  具体措施:组织在“两节”前对主、次⼲道“⽜⽪癣”进⾏全⾯清洗,落实主⼲道清洗市场化运作,推动市场化向次⼲道、背街⼩巷延伸加⼤违规号码停机和处罚⼒度,严厉打击乱涂乱写乱画。

  (五)建筑运输车辆“滴洒漏”整治。加强对渣⼟车上路的巡查和盘查,加⼤建筑施⼯⼯地的监管和处罚⼒度。

  具体措施: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单位、运输企业的⾏政指导⼯作,组织对渣⼟车“滴洒漏”进⾏专项整治,严查渣⼟车违法违规⾏为。

  (六)建筑⼯地施⼯噪声扰民整治。开展建筑⼯地⽂明施⼯宣传活动,督促施⼯单位⾃觉按规定时段施⼯。

  具体措施: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地施⼯噪声扰民进⾏排查、核实,组织统⼀⾏动,开展集中整治,减少节⽇期间的举报投诉,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七)建筑⼯地占道施⼯整治。开展建筑⼯地⽂明施⼯宣传活动,督促施⼯单位⾃觉遵守⽂明施⼯规定,及时纠正占道施⼯现象。

  具体措施:加⼤对建筑⼯地的巡查监管,开展⾏政指导,对存在占道施⼯现象的下发整改通知书,敦促施⼯单位⾃⾏整改到位。对未能整改到位的单位,要组织⼈员拆除违章占道施⼯部分,返路于市民。

  (⼋)开展“扫黄打⾮”专项整治⾏动。按照市扫黄打⾮办⼯作部署,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化市场管理,净化出版物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化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具体措施:打击游商地摊,加强占道销售盗版、⾮法出版物的地摊的管理,利⽤⾏政执法“⽹络

化”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法出版物的经营⾏为。

  三、职责分⼯

  按照“条块结合,以县(市、区)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执法局负责本辖区整治⼯作组织实施;市局有关单位按照挂勾联系分⼯,加强对市区主⼲道市容市貌的巡查,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协调配合各区开展集中整治。

  四、⼯作要求

  (⼀)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部署,认真制定⼯作⽅案。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执法⼒量,配齐配强值班值勤⼈员。节⽇期间,要确保⼀名局领导带班,值班值勤⼈员要保持24⼩时在岗在位,及时处理各类城管执法⼯作。

  (⼆)要强⼒监管,依法执法。各县(市、区)执法局值班领导要亲⾃带队深⼊⼀线、主要街道、重点地区巡查、了解、督促制违和市容市貌整治⼯作情况。进⼀步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要⽴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制⽌、拆除。节⽇期间,各区执法局要组织若⼲场拆除⾏动,及时曝光突击抢建户,真正起到拆除⼀户,震慑⼀⽚。

  (三)要严格标准,长效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步提升城市管理⽔平的若⼲措施》和《城市管理提升⾏动⽅案》,结合城管执法⼯作职责,推动落实占道经营、违规⼴告、渣⼟车“滴洒漏”、建筑施⼯噪声长效管理,提升城市管理⽔平。

  (四)要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产⼤检查扎实深⼊开展的通知》(泉安办〔**〕79号)和《于伟国省长对安全⽣产⼯作的批⽰周联清副省长在全省安全⽣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政府办关于安全⽣产⼯作存在问题和隐患的通报》精神,强化执法监管,落实安全⽣产责任,全⾯排查治理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五)要注重汇总,及时反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节⽇期间好的经验与做法,及时汇总上报制违及市容市貌整治情况。要联系新闻媒体,加⼤宣传报道⼒度,及时报道重⼤执法活动的整治情况,并于2⽉7⽇(星期⼆)上午下班前汇总报市执法局执法综合科。

  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作⽅案范⽂

  **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为了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明城市”和“国家⽣态园林城市”⼯作成果,确保节⽇期间市容环境秩序整洁⼲净、⽂明有序、靓丽美观,让全市⼈民过⼀个喜庆、祥和、美好的节⽇,现就做好**年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思想,提⾼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已成为家庭团聚、⾛亲访友、休闲娱乐的重要时节。同时,⼜是外地游客来宝鸡游玩的主要时段之⼀,⼀定程度上使得各类商业性、娱乐性临时活动和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规事件易发多发。各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巩固全国⽂明城市和国家⽣态园林城市创建⼯作成果的⾼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作的重要性,进⼀步增强城市安全意识,牢固树⽴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各司其职,严格管理,规范执法,做到领导到位、⼈员到位、措施到位、⼯作到位,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确保节⽇期间城市运⾏⾼效有序,展⽰宝鸡美好形象。

  ⼆、突出重点,精细管理,全⼒打造优美环境

  春节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各⾃职能,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作不挂空档、不留盲区。要重点做好以下⼏项⼯作:

  (⼀)加强市容、环境卫⽣监督管理⼯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综合执法、园林环卫等部门要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强节⽇期间的巡查、清扫保洁与垃圾清运,确保市区主⼲道、公园游园、⼴场等活动场所周边⽆乱摆摊点、出店经营、乱堆垃圾、乱贴⼴告、噪⾳扰民、马路市场、乱搭乱建等现象,保证市容环境卫⽣整洁有序。

  (⼆)做好与市民⽣活相关的应急及公共安全管理⼯作。市政养护、供电、供⽔、供⽓、热⼒、公交、交警、通信、⼴电等单位在确保城市各项市政公⽤基础设施安全平稳运⾏,保证市民⽣产⽣活需要的同时,还要提前做好处置突发事件、极端天⽓应对等应急预案,安排好节⽇期间值班抢修、疏导⼈员以及车辆、应急器材保障,做到信息发布及时,抢修快捷⾼效。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公安、消防等部门要

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排查,加⼤巡查⼒度,做好重⼤活动管理及参与⼈员规模控制,完善应急预警、公共信息发布、抢险救援等⼯作机制,严防⽕灾、踩踏等不安全事故发⽣。市商务、⼯商、⾷药监管等部门,要加⼤节⽇市场供应监督执法⼒度,确保⾷品安全。市城管办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12319”城管服务热线及“宝鸡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平台的作⽤,利⽤多种信息化⼿段,及时收集市民群众关于城市管理⼯作的意见和呼声,为各相关单位做好城市管理⼯作提供有⼒信息⽀撑。

  (三)抓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住建、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地作业围挡、交通设施及交通疏导、各类市政公⽤设施的保养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切事故隐患,保证⾏⼈安全与道路交通通畅。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对酒驾、⽆证驾驶、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车载客、渣⼟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为的查处⼒度,消除违法⾏为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最⼤限度遏制恶性交通事故的发⽣。

  (四)加强⼤⽓污染防治预控⼯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公安、规划、综合执法和房屋征收等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有关⽂件精神,加⼤⼤⽓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作⼒度,继续加强对焚烧垃圾、树叶,燃煤⼩⽕炉、⼯地扬尘、渣⼟车管理等问题的监管,确保过节期间⼤⽓污染事件可控可防。市公安、⼯商、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的查禁和管控⼯作⼒度,做到管理⽆死⾓、落实⽆盲区、监管⽆空⽩,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执法到位,尽最⼤努⼒保护节⽇期间⼤⽓环境。

  (五)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氛。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园林环卫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重⼤节庆活动期间花卉摆放、悬挂彩灯的相关规定要求,提前做好⼯作规划,在确保安全和交通顺畅的前提下,在市区各⼤公园、主要街区路⼝、重点部位设置花卉、盆景,在相关路段树⽊及路灯杆悬挂彩灯,做好⽇常管护,增添节庆⽓氛。市规划部门要加强城市夜景亮化设施的检修和管理,按照规定时限开闭城市夜景亮化设施,为城市夜空增添⾊彩。市规划、园林环卫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场、公园、公共游园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管理,做到照明设施完好、应亮尽亮,⽅便市民出⾏。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综合执法要进⼀步加⼤监管巡查⼒度,对辖区内各⼤商场、酒店等,借营造节庆氛围之名,占⽤城市道路、⼴场、公园、游园等公共场地,进⾏商业宣传促销、举办庙会、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不得影响交通、市民通⾏和正常的市容环境,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城市安全运⾏。所有经审批的年货、春联、娱乐等临时便民摊群点,⾃2⽉15⽇(农历正⽉初七)起,必须全部⽆条件⾃⾏撤离。

  三、明晰责任,严格督查,确保⼯作落到实处

  ⼀是夯实⼯作责任。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结合单位职能,及早着⼿,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迅速采取有⼒举措,及时整治,把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作作为惠民、便民、为民的实事抓好、抓实。春节期间各单位城市管理⼯作情况将纳⼊岗责考核范围,对因⼯作不⼒,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造成市容秩序混乱或发⽣城市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予以相应处分。

  ⼆是严格值班制度。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安排、合理调配⼒量,严格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重⼤情况要按照相关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不得瞒报信息,延迟⼯作。节⽇期间,市城管委将责成市城管办对各区、各部门值班情况进⾏抽查。各单位春节期间⼯作安排⽅案及值班等情况,请在2⽉1⽇前报市城管办。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市城管办要通过数字化城管等⼿段,结合⼈员巡查,切实加⼤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现场检查⼒度,加⼤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案件派遣、督办⼯作⼒度,组织⼈员对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要对城市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烟花爆⽵销售燃放等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引导各单位有针对性的做好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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