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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桂平市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06 18:50: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桂平市活动

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根据国家食安委的工作部署,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提升人民福祉的迫切要求。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需求不断提升,必须坚持“四个最严”,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需求。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中,既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落实主体责任,也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推动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倡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合理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三)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传播尚德守法正能量,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活动及分工方案》(附件1)组织开展。

(二)乡镇层面。参照市食安办的印发的市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市食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在生产、经营场所利用横幅、海报、贴画、电子屏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宣传诚信从业,食品安全知识和节约粮食等主题内容。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食安办要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按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严密组织,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防踩踏等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应急预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增强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可通过互联网下载)。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不断拓展宣传思路,完善宣传手段,加强宣传周期间的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确保稳定,有序。

(四)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附件2),同时附上3张宣传周工作照片(照片要标明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等),于6月29日前报送市食安办邮箱:gpscjyjg@163.com,联系电话:3383703。

 

附件:1.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活动及分工方案

2.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附件1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活动

及分工方案

 

一、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

根据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计划于6月21日上午8:30,在市文化广场集中开展宣传,展示食品安全宣传板报的形式来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

(一)参与现场宣传相关单位: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公安局、教育局、发改局(粮食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供销社、科协等,各单位派出2-3人,到宣传现场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自行印制本行业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用于现场宣传、发放。

(二)开展板报集中宣传。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见附件3)各出版一板食品安全宣传板报,于6月21日上午8:30-12:00集中放置在市文化广场指定地点,以集中展示宣传的方式,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并按时间要求将本单位宣传板自行送到指定地点展示,集中展示结束后由各单位自行领回并在本单位展示宣传。

(三)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宣传。市场监管局分别组织1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大型超市、1家大型餐饮企业,参照参与现场宣传相关单位要求,参加现场宣传活动。

(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二、食品安全“进万家”

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扩大食品安全宣传受众面和影响力。通过社区,网络订餐平台等食品消费重点场所场景,集中开展贴近消费、贴近生活的食品安全科普服务,提升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食安办指导,市场监管局承办,市科协配合)

三、相关部门主题日活动

(一)教育局

深入开展2021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总结《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校园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二)工信和商务局

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我市腐竹、罗秀米粉、餐饮等(特色产业、行业)从业企业落实食安生产责任,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行业,促进全市特色产业及相关行业企业的健康发展。组织开展重要产品追溯宣传活动,通过印制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网络等宣传手段,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作用和成效进行宣传,提高追溯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市场环境。

(三)公安局

集中宣传近年来公安机关开展的“昆仑”行动成果,对在行动中打击食品犯罪、推动源头治理等工作成效加以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充分体现公安机关的担当作为,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四)司法局

利用司法宣传教育阵地、公众号等,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活动。

(五)交通运输局

开展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引导农村地区使用冷链运输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提升鲜活农产品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六)农业农村局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编印相关科普宣传资料,并发放。

2.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科普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展销放心农资,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卫健局

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主题日活动,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组织专题展览、健康咨询、科普讲座或互动交流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标准、食源性疾病防控等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杜绝浪费、科学营养、健康饮食等理念。

(八)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九)发改局(粮食局)

1.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

2.开展粮食标准、质量监管和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宣传活动。

(十)供销联社

开展“安全供给放心消费”主题活动,发出倡议引导系统内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食品促销活动,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合作,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引导消费者提高放心食品辨别能力,自觉抵制购买假冒伪劣食品,扩大放心食品销售,提升供销社企业信誉度。

(十一)桂平科协

1.推动“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科普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倡导科学饮食,保障安全健康。

2.在微信公众号或网络上开展以“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意识,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营养健康的饮食观念,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3.在相关科普宣传阵地开展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科普知识,扩大活动影响力。

(十二)市场监管局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超市、进餐馆、进社区(村屯)、进工厂的“五进”宣传活动,通过宣讲辅导、资料发放、板报展示、观摩实践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和反食品浪费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2.通过互联网或新媒体手段加强消费指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防范食品相关产品安全风险。

3.举办“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通过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等有效措施,引导和推动食用经营者规范经营,让消费者明白购买,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4.举办特殊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特殊食品消费环境。

 

 

 

 

 

 

 

 

 

 

 

 

 

 

 

 

 

 

附件2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广场宣传活动

出席领导

地厅级(人)

 

县处级(人)

 

组织活动次数(次)

 

群众参加人数(人)

 

志愿者参加人数(人)

 

部门参与人数(人)

 

提供咨询服务(人/次)

 

报纸发表食品安全专题文章和新闻报道总数(篇)

 

播放广播、电视食品安全专题节目及新闻报道总数(次)

 

网站刊播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条)

 

制作、播放各类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次)

 

举办专题座谈会或论坛(次)

 

参加人数(人)

 

 

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场)

 

参加人数(人)

 

 

邀请公众实地观摩食品

生产经营单位(场)

 

参加人数(人)

 

 

发放宣传资料(份)

 

制作展板(个)

 

 

张贴宣传画(张)

 

出墙报(期)

 

 

发送食品安全短信(条)

 

参加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人数(人)

 

宣传周期间受理投诉举报(起)

 

注: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本级数据填写,各乡镇食安办负责本乡镇数据填写,连同活动总结一起报送。

附件3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市政法委、市发改局(粮食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和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住建局(城市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文广体和旅游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桂平生态环境局、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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