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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5-08 10:10:03  来源:网友投稿

海师教函〔2021〕053号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

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课程管理单位:

为确保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有序开展,请各教学及管理单位根据教务管理系统的要求及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做好下学期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教学执行计划的录入

 

 

 

具体路径如下: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学院——年级——专业信息管理——课程信息管理——开课学期——(右键)制定查看新教学计划——(右键)增加(或修改)记录(注意:请务必按照计划手工逐条录入。如系统中原来已有,不需重复录入,仅需再次核对课程信息准确无误,如需修改的请提交计划更改申请进行更改)。

 

由于教学执行计划的确定信息将作为后期学生毕业审核的标准,请确保录入学生所修课程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执行周、周学时、专业方向、开课单位、开课学期等信息(包括公共课程的相关信息),确保2018级执行计划与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2019级、2020级、2021级执行计划与2019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由于从2016级开始实施大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因此需特别注意依据学校大类招生与分流培养方案进行执行计划的核对。2018级及以上高年级1,2学期按照大类录入,3,4,5,6,7,8学期按照专业录入,2019级及以后年级1,2,3学期按照大类录入,4,5,6,7,8学期依据专业录入(非大类培养的专业除外)。

计划按照专业(大类)录入,各学院专业一览表请详见附件1,特别注意,需合班开课的课程,课程编号应调整一致;计划中如有教育见习安排,应注明执行周次,以便统筹;专业方向名称应与教学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模块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计划用到的课程,如果还没有录入正方教务系统,请填写附件2表格,发送给赵老师统一导入课程库,附件2的内容填写务必要按照培养方案的课程内容来填写,并务必按照表格规定的格式规范进行填写,否则会导致导入系统失败而影响计划录入进度。

专业课程执行计划核对单打印路径: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计划打印→选择学院、年级、学期(各年级相应的开课学期),“专业方向”复选框不必选中,排序选项默认为“课程代码”→选择需打印的专业→点击“输出”按键→打印输出的Excel表格。

二、执行计划调整

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请务必先按照原计划录入系统,然后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栏填写“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并提交纸质《执行计划更改申请表》(从系统内打印,不要自制表格,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教研科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将调整执行计划。(计划变更申请通过后系统会自动按照提交的申请变更计划,无需手动更改计划)

《执行计划更改申请表》打印方法: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执行计划更改申请→点击鼠标右键并选择“增加记录”→填写更改申请→点击“打印申请表”。

三、合理安排开课学时

原则上周学时最高不超过28学时,毕业班最低不少于16学时,非毕业班最低不少于18学时。

四、检查核准计划录入情况

开课学院负责将课程按照计划录入系统,请务必检查核对,确保不漏课,不重课,不错排课,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专业执行计划的整体检查,如发现计划有问题,属于本学院开设课程的,按照计划进行更正,如果属于非本学院开设的课程,请联系开课学院进行更正,确保教学执行计划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录入计划不严谨,不规范,不认真,出现明显的错误疏忽,导致漏课、错课、重课等并导致较严重后果的,学校将给与学院通报批评,并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把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关

具有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且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方有资格担任课程主讲资格。凡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而任课的教师须由开课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安排。

六、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要求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授、副教授(进修、出国、病休、返聘除外),各单位务必安排其为本科生授课(包括公选课)。

七、特别说明

根据目前学校发展实况,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学校对一些大类名称及专业大类归属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从2021级开始,教育学院教育技术学专业从数物信类调整到教育学类。

2、从2021级开始,法学院所有专业从文史法类调整到管理类,相应的文史法类大类名称更改为文史类,管理类大类名称更改为经管法。

3、教务系统中统一将大类名称:文史法更改为文史类,管理类更改为经管法,请相关学院特别注意时间节点,2020级及之前的年级仍然执行原大类的培养方案,2021级开始执行新大类培养方案,即:法学院2021级开始执行隶属于经管法的培养方案,2020级及之前的仍然执行文史法类的培养方案;教育技术专业2021级开始执行隶属于教育学大类的培养方案,2020级及之前的仍然执行数物信类的培养方案。

4、请相关学院及大类课、公共课课程开课相关学院务必认真研读通知,做好下学期开课计划,确保正常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各教学(管理)单位请于5月20日前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计划录入工作,等待教务处统一通知,将执行计划打印出来,由核对人签名、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学院盖章,以学院(管理单位)为单位报送教研科。

联系人:赵志青  6588875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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