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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18篇

时间:2022-11-15 14:00:09  来源:网友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18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三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力争家园一致共同承担教育责任我们通过每期的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使家长懂得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配合幼儿园对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18篇,供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18篇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三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力争家园一致共同承担教育责任我们通过每期的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使家长懂得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配合幼儿园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并搜集一些幼儿因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造成的意外伤亡资料帮助家长认识对幼儿实施自我保护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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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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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订:JinTai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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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泰温馨提示: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本文档根据心得体会内容要求和针对主题是安全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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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篇章1: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2、篇章2: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3、篇章3: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4、篇章4: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5、篇章5: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6、篇章6: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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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下面是带来的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章1: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

  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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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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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篇章2: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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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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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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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篇章3: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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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全生产法》在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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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作为一名煤矿的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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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

  篇章4: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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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安全隐患是无处不在的,所以与其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孩子做到远离危险。毕竟家长和老师都不可能时时刻刻照看着孩子,特别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活动范围越来越大,更应该让孩子们明白生活中哪些危险是一定要远离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但更希望的一定是孩子的安全能有保障,这就需要家长和幼儿园配合起来时刻正确的教育孩子基本的安全知识。

  1、关于火灾可以通过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让孩子记住玩火的危险性和如何安全逃离火场。(故事可以编的短小一点,主要是把重点插进去)

  2、关于不要跟陌生人走可以在和孩子强调重要性,然后进行提问看孩子如何回答,最后进行“考试”。(比如父母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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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来,让同事扮演陌生人和孩子说话,看看孩子怎样应变,然后再给予指导)

  3、关于和父母走失了怎么办可以经常考考孩子,让她记住父母的姓名、手机号、和详细的家庭地址等等。

  4、关于用电、烫伤等等一要经常在生活中通过碰到的实例让孩子有深刻的印象。

  5、考虑到孩子已经满3岁了,决定在今年夏天让她初步开始学习游泳,这也是自我保护的重要环节。

  通过分析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到位,学生具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许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反映出我国当前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急待加强的地方。另外,目前我国安全教育还存在急需规范的地方,如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方面的课程设置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内容大多偏重于学生安全知识的传授和认知能力的发展,缺乏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对安全行为的训练;教育行政部门也缺乏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与开展安全教育相适应的综合保障机制;部分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实施不力、随意性强,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等等问题。针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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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问题,国家已经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是构建中小学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的需要。根据“科学预防,积极预防”的方针,要一直把中小学安全工作重心放在预防为主上,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使学生在认知、技能和行为三个层面树立安全意识,获得安全知识,学会在生活实践中应用安全知识和技能,养成规范的安全行为习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安全教育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为了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均提出了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知识和提高学生防范、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巩固和健全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减少灾害的发生,降低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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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承担者是教师,主体是学生,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利用各种时间、场合;利用各种资源,各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要包括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特别是那些容易被学生忽视不注意的方面,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同时要教给学生一定的安全防范常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掌握一定生存避难技能和日常生活安全常识。只有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才有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才有教师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最后,让我们常敲安全警钟,常绷安全警线,让我们的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篇章5: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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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是确保幼儿园各项安全的基础。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事关每个孩子的健康和生命。所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时时刻刻用心去做、用高度的自任感去对待。本周由童主任对教师和生活教师进行了各种事故处理的培训,在培训中我们深知自身责任的重大,有效地增强了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此我们积极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会议日程。同时,我认为要把幼儿园安全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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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断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用知识理论指导实践,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有效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好幼儿的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开端。为幼儿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学习场所和娱乐场所是每个老师和家长的责任。对孩子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尽我们的一切能力保护好幼儿的安全。作为幼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班现有幼儿40名,其中男小朋友居多,女小朋友较少。现在都市孩子生活经验贫乏、自我保护能力有限,缺乏防范的基本意识。家长在此方面的意识教育比较薄弱而且容易忽视小细节,且幼儿期是人一生中最容易出现事故和危险的时期,孩子们的细节安全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培养训练。所以要努力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以上情况我班级教师安全教育希望能做到无处不在,每个细小微弱的环节都不落下:

  一、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安全舒适的幼儿活动环境。

  1、坚持每天晨检,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如发现即时教育幼儿并与其家长沟通。上课时,必须让幼儿进教室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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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下课时,不得离开教室。下课时间如有幼儿离园,教师要及时寻找,加强管理。

  2、午饭时注意,预防烫伤幼儿。一定要把汤晾温后再盛给幼儿,并为幼儿端到面前。

  3、坚持每天午检,防止幼儿带异物入寝室,防止异物进入耳、鼻、口的现象发生。中午无论谁值班,一定要加倍照看好幼儿,不忽视午休的幼儿,巡视幼儿是否有不良的睡眠习惯,如蒙头并及时纠正。

  4、把好幼儿离园关,一定要看卡放人,不认识的人有即使有接送卡,也要问清情况或者是与孩子父母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再放人。防止幼儿走失和拐骗幼儿现象发生。

  5、户外活动时谨慎选择活动场地,活动之前认真而全面检查活动地点及活动器械,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如发现大型玩具有松了的螺丝钉,一定报告领导,做到及时消灭不安全的隐患,保障幼儿安全。同时注重孩子的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在进行身体锻炼的时候知道该怎样避免让自己受伤。

  6、教师离园时在班内各处检查,如:水、电、门、窗。晚接的孩子一定要和值、班老师做好交接,并简单交代其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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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7、班级药品放在一定的位置,不让幼儿取拿。在对幼儿

  进行喂药时,认真阅读食用标准或家长所写的要求。

  8、书包内不可放置削笔刀、剪刀等铁质尖锐物品。随时随地检查教室内外的活动场地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如带班老师来园后,马上检查一下教室内有无危险隐患。将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安全,就要有良好的秩序,良好秩序的形成则来源于幼儿一日生活行为规范的培养,对于幼儿我们要严格要求,从一点一滴开始努力。

  1、教育幼儿在教室内、走廊上、上下楼梯时不追跑和横冲直撞,教育幼儿不要大声喊叫;教育幼儿洗手、喝水、小便时自觉的有序排队,不乱跑,当心滑倒;进餐时,要求幼儿安静用餐,不边讲边吃,以免食物吞进喉咙里。

  2、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们了解哪些物品对人体具有伤害性,如刀、电、大头针、热水等,会主动避开不安全的物品。明白安全门的作用。

  3、教育幼儿不将手放在门缝间、桌子间、椅子间、以免挤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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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户外活动玩大型玩具时,做到不推不挤,一个一个滑,让幼儿互相监督,保证幼儿安全。

  5、教育幼儿不能碰电器插座,不可以带小刀,在美工课剪纸时候注意安全,知道怎样正确的使用剪刀。

  6、不把纸团、扣子、拉链等塞到耳、鼻、嘴里。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7、知道自己独自在家时如何保护自己,不吃陌生人的食物,不给陌生人开门,不跟陌生人走、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家长或集体等。

  8、在生活中随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游戏活动。

  三、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力争家园一致,共同承担教育责任我们通过每期的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使家长懂得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配合幼儿园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并搜集一些幼儿因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造成的意外伤亡资料,帮助家长认识对幼儿实施自我保护教育的重要性;同时还要让家长避免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时走入误区:

  (1)为求安全取消幼儿的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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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求安全降低幼儿活动的标准。(3)为求安全限制幼儿活动的范围。让家长知道用这些办法来达到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伤害的愿望是不现实的。要求家长根据幼儿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且行为无意性大、自控力差的特点,注意教幼儿一些应付意外伤害的方法和能力的培养,让家长认识到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的重点是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时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眼睛不离开幼儿,孩子到哪,教师的眼睛就到哪。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幼儿懂得自我保护的简单知识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证幼儿的安全。篇章6: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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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全国各地的学校安全事故频发,于是六沟初中开展了全校规模的安全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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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的安全,是一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事情:学生安全,家长放心,学校顺心,政府安心。尤其是初中的学生们,正值美好的青少年时期,他们肩负着家庭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万万不能因为一个安全事故就断送了他们美好的将来甚至年轻的生命。稳定的教师队伍,安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融洽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都对和谐校园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学校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社会的稳定团结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思维,习惯,安全防护,应急和自救的技能和知识,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月月讲,安全教育常挂心、大家生活才安心”,这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的大事。

  学校在对全体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主要从以下几点强调了校园安全:

  一、加强门卫值班室的管理,严格门卫工作职责,杜绝社会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谨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每周要对校园内的所有设施、场所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尤其注意电、火、体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努力为广大的同学们、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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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常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做好学校晨训的安全教育工作,使xxx大学生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珍爱生命,平安一生”的观念。

  四、对校园外公路必须要高度重视,设交通警示牌,每时每刻提醒学生随时注意安全,提高警惕。

  五、学生普及必要的意外事故处理的方法,学会自救,他救的常识、记住几个重要的报警电话:“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122”----交通事故报警、打电话时要说清地点、相关情况、显著特征。

  六、还有生活中要注意的许多安全措施,例如:,怎样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后怎么处理,哪些不良行为有害健康等等的安全常识,回家返校路上安全,防溺水。

  总之,大学校园安全是大事,只有群防群治,提高预防意识,加强管理,才能营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环境,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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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四篇]》

  摘要:新法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生产营单位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律和社会监督机制”,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从制、规、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营单位聘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四合集新《安全生产法》月日开始施行了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安全识分公司发布《关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通知》了贯彻分公司学习精神人近段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安全生产法》进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重义以下是我人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是条不可逾越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生命至上理念正确处理重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所以就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促进和实现这理念从两方面进行了加强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方面及各类人员职责包括生产营单位及其主要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安全管理职责部门职责工会职责介机构职责等;二是加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惩罚力

  对新法学习我发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是新法主要关新法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生产营单位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落实生产营单位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预防主综合治理”管理方针安全是指"安全"是生产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要预防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方面;要实现上述要就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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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与监督和企业部各职能及各层次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从制、规、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安全管理人员说我关条是新法确立了册安全工程师制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营单位聘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对安全生产越越重视安全生产要更专业化职业化队伍管理这就要我们现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精细型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安全管理技术做合格安全人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通全国人会审议并以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三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件事新安法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法律武器也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65%其容丰富、广泛该法将月日起施行

  学习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安全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每年学生死亡人数令人心痛我们每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认安全工作不重要错误看法改变了认教师教学生学习就行了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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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存有半侥幸心理,因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学校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让学生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识掌握防技能从根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利用每学期开学、放假前周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安全教育活动要与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庭、社会三位体安全教育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增强学生各方面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作用驾车行驶规和有关交通法律法规等校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然灾害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生救护领生活很多事情是难以预假如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生学会保护己我们可以通演练方式、体验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救护领培养学生良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低我们可先通讲座讲生要领然模拟演练实践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现行规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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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全生产法》0xx年月日开始施行新《安全生产法》下发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产《安全生产法》通老师细致讲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理进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重义以下是我人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方面及各类人员职责包括生产营单位及其主要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安全管理职责部门职责工会职责介机构职责等;加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惩罚力促进生产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是条不可逾越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生命至上理念正确处理重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所以就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促进和实现这理念从两方面进行了加强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方面及各类人员职责包括生产营单位及其主要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安全管理职责部门职责工会职责介机构职责等;二是加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惩罚力

  对新法学习我发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是新法主要关新法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生产营单位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落实生产营单位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预防主综合治理”管理方针安全是指"安全"是生产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要预防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方面;要实现上述要就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部各职能及各层次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从制、规、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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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名煤矿管理人员说安全管理工作直是煤矿薄弱环节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方面及各类人员职责进行详细明确规定这就要我们现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精细型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安全管理技术做合格安全管理干部四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通全国人会审议并以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三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件事新安法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法律武器也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65%其容丰富、广泛该法将月日起施行

  学习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安全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每年学生死亡人数令人心痛我们每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认安全工作不重要错误看法改变了认教师教学生学习就行了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其责不能存有半侥幸心理,因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学校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让学生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识掌握防技能从根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利用每学期开学、放假前周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安全教育活动要与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庭、社会三位体安全教育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增强学生各方面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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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作用驾车行驶规和有关交通法律法规等校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然灾害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生救护领生活很多事情是难以预假如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生学会保护己我们可以通演练方式、体验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救护领培养学生良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低我们可先通讲座讲生要领然模拟演练实践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现行规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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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3篇

  新《安全生产法》于___月___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__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

  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篇二: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___条中的___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___%,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___月___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

  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篇三: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在___年___月___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篇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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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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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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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

  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在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

  

篇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2021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5

  篇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区县的主体实施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并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下面是收集整理的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

  作为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丘陵地区,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力争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制造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鉴于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加工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生产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增设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随意管理人员考核符合规范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正规上岗;定期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实弹;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雇主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

  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2021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市场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市级的领导成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这就从法律上为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约束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产业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全部投入大量资金,才能保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党委政府行业协会,以及社会老百姓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电气工程师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二次污染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明确规定范畴。这类产品企业一旦品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竞争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民企的不足,迅速显著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有关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排查制度,查找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企业督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终究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病害。只要企业研究会并做到了

  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积极作用远比防范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家庭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营运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明确规定更重要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污染源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全面落实,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12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顽疾须用重典的投资思路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总结了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更新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病害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全部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波幅——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专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未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索偿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

  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当然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果断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方法的中国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违规行为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产品销售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运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金融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业务”。这是专门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民企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金融机构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根本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明定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章成本,促进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有关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新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优柔寡断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这种做法法律法规刑事犯罪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式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新版《安全生产法》显著加重了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何种措施采取了有效约束

  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调查结果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两连败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免职,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处为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酿成事故时,主要部门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报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为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

  (二)显著提高了对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汤宝如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比较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21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前述法的社会法系里,国际法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订定单位和对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重罚,还要对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十二年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是绝无仅有,其苛刻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政策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八条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本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堪称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见效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到实处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败亡(对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司法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来世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2021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加工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12突显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所有权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加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杰出贡献。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其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或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数据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管理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处室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工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进行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民企主体责任体现制度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单位其他生产经营鼓励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须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核心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会,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力度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带给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切实加强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防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设立监督管理体系,在贯

  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极高自觉性重视安全工作的的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构建的安全管理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划为到了各部门的“月度教育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管理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待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流程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酿成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认识,增强了我对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次,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从前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发生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兼通就行了的观念。

  十分积极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传染病、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清高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劝戒,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宣传教育安全

  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各种类型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遭遇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巨大作用,驾车行驶的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波地震等大的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微粒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实兵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才干。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跌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

  认真研究新安全法,详细分析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相关条款,是当前我们的基层工作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抢险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化肥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管理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市级及人员的法律制裁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评价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

  位的加强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督导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核心思想,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现阶段隐患七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有关方面社会综合和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可靠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工程师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冶炼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安全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生产生产管理工作。这愈发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品牌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财务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运营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篇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仔细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进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行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进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需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处力度。对新法的学习,我发觉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加、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

  的前提条件,担心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表达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急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舞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表达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如今安全管理人员转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仔细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动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添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如今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伤心。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转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转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主动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加、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到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到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学问,增添安全意识,把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学问教育,要主动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学问讲座、演讲、商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亲密协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添学生各方面的安全学问,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学问,包括过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学问。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难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学问。引导学生把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事。生活之中,许多事情是难以意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育学生不要慌乱,必需冷静学会求生,学会爱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把握各种自救自护本事。培育学生良好心理素养。例如拥挤

  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命,才能把危急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

  仔细讨论新安全法,对比我们的现行规章,仔细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在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处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进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行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进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需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

  

篇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3篇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其颁布实施意义深远。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1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2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在下一步的学习实践中,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并建议我厂利用“安全生产月”机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力争使安全生产知识深入车间、班组每个成员,力争使安全生产法规深入人心,人人自觉遵守。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3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颁布后10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12月1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我校借此东风,在12月3日下午请安监局李国风局长做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并就全校师生如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做了唆使夸大。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熟悉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作为一位班主任,我觉得要利用好每次班队会对学生做好教育,使每个学生时时势事讲安全,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特别抓起:一是交通安全。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目惊人。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果断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要严格服从交通讯号灯的指挥。我们要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用我们的行为去引领四周的群众。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当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二是楼道安全。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轻声慢步。放学时,为避免拥堵,请同学们自觉分流,靠东侧的两个教室同学请从东楼梯下楼。特别是碰到忽然停电时,一定要镇静,千万不要人为地起哄和拥堵,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三是水、电、火的安全。俗语说,水火无情。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规定,在教室内不用明火,离开教室和宿舍时,一定要封闭电器(空调、饮水机等)。如发现教室内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安保科汇报。四是饮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到外面小摊上用餐,由于在这类地方的食品和餐具很轻易引病发菌的交叉传染。购买食品,一定要看清楚保质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交往的安全。出门在外,社会很复杂,不要轻易和陌生人交往,更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的食品,不和陌生人出游等等,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六是不要将危险的刀具带入校园,以免引发伤害事故。如发现学生有七是留意运动安全。特别是体育课让学生穿好运动服装和鞋,提示学生带好运动器材不要随便乱玩。总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今后我会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关心校园安全,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我们的校园安全万无一失而贡献一份气力。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3篇

  

篇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头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专心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熟悉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需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处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觉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

  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担心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退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气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急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舞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转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专心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供应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供应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熟悉,增加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伤心。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转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转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到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到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学问,增加安全意识,把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学问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学问讲座、演讲、争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亲密协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

  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增加学生各方面的安全学问,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

  关系。例如:交通安全学问,包括过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学问。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难的熟悉。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学问。引导学生把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事。生活之中,许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育学生不要慌乱,必需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把握各种自救自护本事。培育学生良好心理素养。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命,才能把危急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

  专心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专心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在20XX年12月1日开头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

  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熟悉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处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需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处罚力度。

  

篇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本文简介:篇一: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法首次提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本文内容:篇一: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

  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篇二: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

  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

  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篇三: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在202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

  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作为一名煤矿的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

  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本文关键词: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教师,学习

  

篇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四篇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四篇合集篇一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

  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篇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

  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篇三新《安全生产法》在20__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

  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

  

篇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小学教师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3篇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___条中的___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___%,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___月___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

  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

  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在下一步的学习实践中,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并建议我厂利用“安全生产月”机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

  力争使安全生产知识深入车间、班组每个成员,力争使安全生产法规深入人心,人人自觉遵守。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

  年___月___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___年颁布后___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___月___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我校借此东风,在___月___日下午请安监局李国风局长做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并就全校师生如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做了唆使夸大。

  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熟悉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

  作为一位班主任,我觉得要利用好每次班队会对学生做好教育,使每个学生时时势事讲安全,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特别抓起:

  一是交通安全。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目惊人。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果断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要严格服从交通讯号灯的指挥。我们要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用我们的行为去引领四周的群众。

  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当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

  

篇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2018年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三篇合集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在2014年12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细迚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讦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绅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迚一步使我讣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018年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三篇合集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在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作为一名煤矿的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

  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

  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篇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2019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5篇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下面是收集整理的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

  精选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2002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

  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著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

  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12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

  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篇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幼儿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1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电力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电力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电力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生产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以下是我看完新《安全生产法》的几点心得: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生产安全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二、提高思想认识:近几年,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行为准则、检查及考核标准、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生产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

  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

  3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生产安全奖惩约束机制,把生产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四、加大执行力度: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生产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五、切实抓好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通过这次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4

  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篇二: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今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颁布后10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12月1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我校借此东风,在12月3日下午请安监局李国风局长做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并就全校师生如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做了唆使夸大。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熟悉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作为一位班主任,我觉得要利用好每次班队会对学生做好教育,使每个学生时时势事讲安全,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特别抓起:一是交通安全。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目惊人。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果断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要严格服从交通讯号灯的指挥。我们要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用我们的行为去引领四周的群众。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当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二是楼道安全。上下楼梯要5靠右行走,轻声慢步。放学时,为避免拥堵,请同学们自觉分流,靠东侧的两个教室同学请从东楼梯下楼。特别是碰到忽然停电时,一定要镇静,千万不要人为地起哄和拥堵,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三是水、电、火的安全。俗语说,水火无情。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规定,在教室内不用明火,离开教室和宿舍时,一定要封闭电器(空调、饮水机等)。如发现教室内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安保科汇报。四是饮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到外面小摊上用餐,由于在这类地方的食品和餐具很轻

  易引病发菌的交叉传染。购买食品,一定要看清楚保质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五是交往的安全。出门在外,社会很复杂,不要

  轻易和陌生人交往,更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的食品,不和陌生人出游等等,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六是不要将危险的刀具带入校园,以免引发伤害事故。如发现学生有七是留意运动安全。特别是体育课让学生穿好运动服装和鞋,提示学生带好运动器材不要随便乱玩。总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今后我会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关心校园安全,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我们的校园安全万无一失而贡献一份气力。

  篇三: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安6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体会。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

  “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把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

  7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精神,突出了“基础工作”,对违法行为“亮红灯”,改变监管方式“出硬招”等。主要体现有十大亮点:一、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为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被确立。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五、新《安全生产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三个方面的重要规定,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

  8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其实,一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追求亘古不变的目标,是我们常抓不懈的工作。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只有一次,生命中最珍贵的是家庭、亲情、爱情……当这一切都瞬间消失时,留给生者的除了悲痛,还有些什么呢?所以这次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强化了“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一切“以人为本”,早做预防,把不一切不安全因素提前预想,提前排除一切不安全。有许多事故,就是事前预防工作上没有做好,才导致悲剧的发生。做为我们供配小组的员工来说不仅需要具备精湛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才能发现什么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才能拒绝违障作业,杜绝事故发生。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使我们收获很大,不管是从思想上理念上都对《安全生产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让我印象深刻。通过这次学习,我们对于安全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9关注和如何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深远的了解,结合我们公司在HSSE工作方面的具体精神、措施和活动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和感触。要做好班组的安全工作,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就应该认认真真,切切实实地做到嘴到、眼到、心到、行动到。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还给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是我们公司教育、宣传、交流HSSE文化的一块非常好的平台,我们每一个公司员工都有必要好好深入学习一下安全生产法的内涵,通过学习不仅仅是一时的教育与提示,核心的问题是在我们班组实际的生产工作中,如何真正做好安全工作,如何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只要用心来看、用心体会,就一定会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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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小学教师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3篇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___条中的___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___%,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___月___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

  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

  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在下一步的学习实践中,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并建议我厂利用“安全生产月”机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

  力争使安全生产知识深入车间、班组每个成员,力争使安全生产法规深入人心,人人自觉遵守。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

  年___月___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___年颁布后___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___月___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我校借此东风,在___月___日下午请安监局李国风局长做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并就全校师生如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做了唆使夸大。

  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熟悉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

  作为一位班主任,我觉得要利用好每次班队会对学生做好教育,使每个学生时时势事讲安全,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特别抓起:

  一是交通安全。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目惊人。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果断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要严格服从交通讯号灯的指挥。我们要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用我们的行为去引领四周的群众。

  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当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

  

篇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四篇|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四篇合集篇一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篇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

  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篇三新《安全生产法》在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作为一名煤矿的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篇四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

  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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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最新】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3篇

  >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其颁布实施意义深远.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1新修订的>(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_月1日起施行.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

  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2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

  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在下一步的学习实践中,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并建议我厂利用〝安全生产月〞机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力争使安全生产知识深入车间.班组每个成员,力争使安全生产法规深入人心,人人自觉遵守.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3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_年颁布后10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_月1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我校借此东风,在_月3日下午请安监局李国风局长做了新>培训讲座,并就全校师生如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做了唆使夸大.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熟悉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作为一位班主任,我觉得要利用好每次班队会对学生做好教育,使每个学生时时势事讲安全,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特别抓起:一是交通安全.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目惊人.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果断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要严格服从交通讯号灯的指挥.我们要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用我们的行为去引领四周的群众.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当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二是楼道安全.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轻声慢步.放学时,为避免拥堵,请同学们自觉分流,靠东侧的两个教室同学请从东楼梯下楼.特别是碰到忽然停电时,一定要镇静,千万不要人为地起哄和拥堵,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三是水.电.火的安全.俗语说,水火无情.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规定,在教室内不用明火,离开教室和宿舍时,一定要封闭电器(空调.饮水机等).如发现教室内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安保科汇报.四是饮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到外面小摊上用餐,由于在这类地方的食品和餐

  具很轻易引病发菌的交叉传染.购买食品,一定要看清楚保质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交往的安全.出门在外,社会很复杂,不要轻易和陌生人交往,更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的食品,不和陌生人出游等等,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六是不要将危险的刀具带入校园,以免引发伤害事故.如发现学生有七是留意运动安全.特别是体育课让学生穿好运动服装和鞋,提示学生带好运动器材不要随便乱玩.总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今后我会严格遵守新>,关心校园安全,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我们的校园安全万无一失而贡献一份气力.

  小学教师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3篇

  

篇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师学习心得

 2019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5篇

  精选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

  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参考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二)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

  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

  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经典的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三)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

  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模板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四)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

  方面——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

  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2002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著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

  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12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

  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新版《安全生产法》显著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

  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

  (二)显著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20XX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12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五)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

  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

  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

  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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