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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9篇)

时间:2023-05-02 16:15: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自区委、区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站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将实施方案汇报如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区“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4月2日我站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宣传横幅。同时,在全站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站职工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站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建设工程各类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

  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站上下紧盯建设工程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把排查线索、摸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工程建设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建设工地的涉黑涉恶线索。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四、立足防范追究严

  站领导小组要求各股室人员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提高自身的职能,同时加强本股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

  今年来,我站按照“扫黑除恶”办的统一部署,对建设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建设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阻挠工程进度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站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篇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2021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

  开展传销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厉打击传销,有效发挥我县打击和预防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根据上级部门打击网上传销的相关部署,加强网上传销的早期监测和早期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四步走”工作方法(即在线监测、线下示范、多措施处

  置、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的多种功能,形成全面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传销的局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强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揭露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揭露其违法性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监察办公室、执法检查单位)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

  开展禁黄、禁赌、禁毒等综合整治。按照市场监管的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出发点,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地方反黑办,禁毒办和“扫黄打非”办开展反黑、禁毒、扫黄打非活动综合整治。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抓好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营业场所的黄毒联合执法。二是加强对黑恶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深入查处黄、赌、毒等黑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处黑恶违法案件,深入挖掘和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伞”和“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黑恶违法线索,及时将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犯罪线索登记表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犯罪办公室。三是在登记过程中,依法严格限制涉及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贯彻落实“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要求,加强事态监督和事后监督。对有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进行公示,做到“一地违法,处处限制”。(责任单位:监管机构、执法检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单位、登记行政审批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

  (五)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

  对虚假广告进行整改。加强对重点地区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2022冠状病毒疾病广告是针对公众、公众高度重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财务管理等虚假广告,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卫生厅发〔2022〕2号《关于加强防疫广告监督的通知》精神,做好防疫广告监督工作。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处重大案件和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广告监管效率不断提高。(责任单位:监管机构、广告及价格计量监督管理单位)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补救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

  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特惠,扎实开展整顿市场混乱行动。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的监管,把整改问题与治理混乱结合起来。重点整治市场流通领域的欺凌、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证经营等市场混乱现象。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安排人员对相关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调查宣传阶段发现的涉嫌严重违规的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深入挖掘和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转移黑恶线索。在治理混乱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犯罪、恶的线索,应当及时移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

  加强部门合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通过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共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涉案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形成联合监管力量。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符合移交标准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涉及黑恶势力“伞”、“网”的,要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知当地反黑办。查处一批案件,通过对企业的走访和信用处罚,规范行业。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

  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

  加强信息沟通。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县局责任单位办公室应在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和典型案件的工作情况报送市局有关部门和县局反黑办。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县局、当地党委、政府。各监管机构要注意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和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良好经验和良好做法。县局责任单位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取得实效。县局责任单位办公室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并在2022年12月10日前向市局相应部门和县局反三合会办公室提交各类专项整治纪要。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

  重点关注辖区内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欺负市场的经营主体,收集整理欺负市场的各种线索;

  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

  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

  开展传销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厉打击传销,有效发挥我县打击和预防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强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揭露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揭露其违法性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监察办公室、执法检查单位)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

  开展禁黄、禁赌、禁毒等综合整治。按照市场监管的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出发点,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地方反黑办,禁毒办和“扫黄打非”办开展反黑、禁毒、扫黄打非活动综合整治。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抓好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营业场所的黄毒联合执法。二是加强对黑恶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深入查处黄、赌、毒等黑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处黑恶违法案件,深入挖掘和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伞”和“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黑恶违法线索,及时将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犯罪线索登记表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犯罪办公室。三是在登记过程中,依法严格限制涉及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贯彻落实“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要求,加强事态监督和事后监督。对有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进行公示,做到“一地违法,处处限制”。(责任单位:监管机构、执法检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单位、登记行政审批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

  (五)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

  对虚假广告进行整改。加强对重点地区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2022冠状病毒疾病广告是针对公众、公众高度重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财务管理等虚假广告,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卫生厅发〔2022〕2号《关于加强防疫广告监督的通知》精神,做好防疫广告监督工作。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处重大案件和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广告监管效率不断提高。(责任单位:监管机构、广告及价格计量监督管理单位)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补救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

  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特惠,扎实开展整顿市场混乱行动。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的监管,把整改问题与治理混乱结合起来。重点整治市场流通领域的欺凌、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证经营等市场混乱现象。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安排人员对相关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调查宣传阶段发现的涉嫌严重违规的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深入挖掘和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转移黑恶线索。在治理混乱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犯罪、恶的线索,应当及时移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

  加强部门合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通过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共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涉案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形成联合监管力量。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符合移交标准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涉及黑恶势力“伞”、“网”的,要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知当地反黑办。查处一批案件,通过对企业的走访和信用处罚,规范行业。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

  加强信息沟通。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县局责任单位办公室应在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和典型案件的工作情况报送市局有关部门和县局反黑办。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县局、当地党委、政府。各监管机构要注意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和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良好经验和良好做法。县局责任单位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取得实效。县局责任单位办公室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并在2022年12月10日前向市局相应部门和县局反三合会办公室提交各类专项整治纪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开展丰泽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客观要求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市霸、传销、非法集资违法广告、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美容美发服务、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不断挤压黑恶乱的生存空间,推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整治项目及任务分工

  (一)“欺行霸市”等“市霸”行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市霸”行为:商贸集市、果蔬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车站码头、建材家居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存在

  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暴力垄断经营、殴打谩骂市场管理人员或从业者等“市霸”行为;拍卖等领域存在的采取暴力威胁、强买强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合法拍卖活动的欺行霸市行为;阻碍或干扰他人正常交易等欺行霸市行为。积极宣传打击“市霸”相关政策规定,拓宽畅通举报通道,广泛动员广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场所开办者和经营主体进行摸排核查,收集、整理各类“市霸”线索。

  责任单位: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

  (二)预防和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预防和打击各类传销行为,尤其网络新型传销行为。发挥网格化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取缔传销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网络监测分析,梳理筛查涉嫌传销倾向行为和案源线索,及时有效干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可能发生涉传群体性事件的研判处置,做好风险防控和维稳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反传销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非法集资广告违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金融、招商、投资类的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的行为;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但广告宣传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业务许可内容不符合的行为;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完善广告监测机制,提高数据应用效率,及时发现处置金融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大要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处。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曝光一批违法金融广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

  (四)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小作坊、小食杂、小餐饮等食品“三小”无证照经营行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生产、标签标识说明书与注册备案批准的内容是否一致,并抽查在产产品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深入推进小作坊核准备案、小餐饮登记等准入措施,严厉查处社区中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质违法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仓储等条件的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部署落实泉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进“双随机”联合抽查,探索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广网络订餐“食安封签”。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五)美容美发服务乱象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美容美发服务行业领域的经营主体资质违法、广告违法、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使用违规化妆品、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制消费、价格违法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摸排建立辖区美容美发服务主体清单。对消费投诉多发的经营者信息进行梳理,列为整治打击重点,开展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适时发布美容美发消费警示,公示美容美发服务行业投诉情况。加强部门联动,整治中发现涉及需要许可审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抄告相关部门处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将美容美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归集和公示。督促美容美发经营者建立化妆品进销货台账以及过期化妆品处置台账。结合实际推广总局《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范本。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单位、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

  (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领域利用房地产和汽车租赁买卖合同中典型不公平条款,以及建筑装饰、物业服务行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预付式消费“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问题中涉及合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对往年以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中已经规范过的重点行业,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回头看”,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对已处罚的,加强案后回访。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实施步骤

  (一)

  调查和宣传阶段(从现在到2022年6月10日)。近年来,我们通过双报双诉制度,发现了与违法案件有关的各种线索和问题。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大力向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1年6月11日至11月30日)。有效组织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存在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要重点实施定向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应当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涉及跨区域违法行为可上报区局。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区局并根据要求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三)

  总结和改进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认真总结和评价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巩固重点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打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打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区市场监管体系打黑除恶除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市、区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各单位、各办公室要从履行职能

  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行动计划,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真正的声势,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整治合力。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及时向区局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做好行刑衔接工作。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

  加强宣传报道,增强社会共识。要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传单等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宣传引导中的作用,重点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目的和结果,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行动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局。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注意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探索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牵头股室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篇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县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XX县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非法集资以及地方金额领域扫黑除恶相关决策部署,掌握县域非法集资隐患底数,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现决定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排查活动。

  一、工作要求

  坚持“属地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整治与头治理相结合原则,坚持清理排查与依法打击相结合,分类化解处置涉非涉稳风险以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强化监管,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维护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主动作为。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合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要注意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衔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

  (二)稳步推进。以防控风险为主,依法打击为辅,对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预警、警示教育、整顿规范等方式,大力化解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控制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案件;注意风险隔离,讲究整治策略,依法依规,有节有度,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标本兼治。在积极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与措施,全力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风险全面排查。为有效掌握风险底数,现决定全面深入开展一次系统性排查,线上大数据监测与线下扫楼清街相结合,拓展一线排查力量,要求点面结合、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应排尽排。紧盯重大案件、重点人群以及疫情方略期间出现的新苗头新动向,争取做到辖区内、主(监)行业内总体风险心中有数,重大个体风险演变态势情况明亮了。

  (二)健全风险清单管理。建立健全涉非涉稳风险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总量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涉众广、金额大、群众反映强烈、涉稳隐患突出的重点风险清单,逐项落实责任。

  (三)化解风险矛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线索及涉稳隐患,区分性质,分级化解,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大区域线索协同处置力度,全力防止风险转移蔓延。

  (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针对疫情后信访活动可能明显反弹的新形势,落实监管行业维稳责任,切实将矛盾风险化解处置在萌芽状态。加强舆情引导和管控,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多渠道化解纠纷。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人行以及XX镇政府进行会商确定专项排查工作方案。(6月17日-19日)

  (二)排查阶段:本次联合排查由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人行以及XX镇政府抽调单位内专业精干力量,组建排查工作队,并统一制作检查工作牌。各乡镇、XX经济开发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辖区内、本行业同步开展涉非涉稳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排查活动。(6月22日-23日)

  (1)检查重点区域:汽车交易市场、二手房中介市场、“新天地”办公写字楼、银行金融机构等。

  (2)检查重点对象:广告门牌、所散发的宣传,是否有“银行”“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敏感字样。

  (3)检查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三)总结阶段:就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p,建立风险管理台账,提出应对化解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总结。

  对排查出的非法集资、“校园贷”“套路贷”等涉非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汇总报告;对排查出有违规的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责令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排查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关职能部门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检查小组工作人员需佩戴统一检查工作牌,检查时主动表明执法或属地管理身份,严格按照检查程序依法依规完成检查工作。

  (二)检查小组应做好检查记录,完善检查,及时报送联合督导组汇总。

  (三)全体抽调人员确保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检查期间不要接听和拨打无关电话。

  联络员:XX;联络电话:XX

篇四: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2篇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措施,加大线索摸排和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市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在办理市场主体许可时,严格落实设立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消防平安等前置条件的场所不得批准许可;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严格落实自然人实名身份验证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对相关人员身份严格审查,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黑名单〞等信息,依法严格审查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对涉黑、黄、赌、毒等情形的人员,不得允许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被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和被处以刑罚的人员,限制其担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线索摸排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那么,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文化旅游市场暗访,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认真落实划片执法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全覆盖,结合常态化的部门内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在监管过

  程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办,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依照职权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与“扫黄打非〞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书籍和涉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四〕认真落实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平安隐患。坚决贯彻落实平安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平安隐患自查自改、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疫情平安防范措施等平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靠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场所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长期不整改、场所地址变更不及时办理消防安防手续等问题,消除文旅市场平安隐患,确保全县文旅市场平安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职能股室、文旅系统下属各单位要紧盯文旅行业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内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文化旅游行业乱点乱象,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针对以下目标任务,集中攻坚,开展专项整治。

  1、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涉黄、涉赌、涉毒和影响治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治互

  联网上网效劳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提供违禁歌曲、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2、影剧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等问题;3、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4、旅游市场:

  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旅游行程中侵犯游客权益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旅游“黑导〞、旅游“黑车〞等问题;5、文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问题;6、出版物印刷市场:严厉打击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盗版、盗印、销售侵权盗版书籍和非法出版物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20某某年5月6日至10月30日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文旅局局长、文化执法队队长副组长: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温泉管委会主任成员: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博物馆副馆长党建办公室主任文化股股长旅游股股长规划技术股股长体育股股长文化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执法队综合股股长执法一组组长执法二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的日常工作。

  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把文化旅游市场

  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要把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作为标准文旅市场经营行为的有效抓手,与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协作配合,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同开

  展工作,找准着力点,大力整治涉黄、涉赌、涉黑涉恶、涉俗等社会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案件。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线索摸排、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现象,提高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某某年全省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文教旅扫黑除恶专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更好解决文化、旅游市场乱象。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是“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整治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从事旅游业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使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防范打击涉黑、涉恶、涉乱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平安感、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和谐稳定。

  二、治理重点及时间安排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任务:

  〔一〕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时间安排:4月至6月〔二〕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时间安排:4月至7月〔三〕互联网上网效劳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8月〔四〕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8月〔五〕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问题。

  时间安排:5月至7月〔六〕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时间安排:6月9月〔七〕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黑车运营,黑导游宰客、欺客、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时间安排:6月至11月〔八〕导游利用不法手段,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擅自安排收费工程的问题。

  时间安排:6月至11月

  〔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威胁侮辱、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煽动聚众闹事,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冲击行政机关、执法机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时间4月至11月〔十〕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是我县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标准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整治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开展好整治

  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特点,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隐患,要以双随机检查为根底,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有问题的场所要一查到底,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后患。加强案件查办、督办、转办、协办工作,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传导整治压力,形成有力震慑。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推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现象,确保扫黑除恶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二是要做好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检查记录和问题台账清单档案留存,并及时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成果。各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请于每周二上午下班前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有关情况报送至县文广新旅局,统一梳理报市局。

篇五: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八项重点领域整治实施方案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八项重点领域整治实施方案一、工作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厅、市局关于扫黑除恶的部署要求,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行业标杆的要求,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长期存在的乱象和顽疾,使重点领域监管得到加强,行业治理制度得以完善,有效净化行业环境。

  二、整治工作内容(一)整治旅游包车非法经营。一是组织打击异地旅游包在金非法从事班线营运。二是组织整治辖区内“一日游”非法经营的黑车。重点打击非法经菅的组织者、牵头者,特别是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等。对非法经营车辆及时抄告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文旅、市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加大查处整治工作力度,建设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整治时限:长期坚持,持续改进责任单位:县运输管理所(二)整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一是整治普通国省干线道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闯卡、拒检、绕道、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保车”逃费,大件运输车辆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整治货物装载源头装卸作业,严查严控“百吨王”车辆,超限率控制在1.5%以内。三是强化联合治超机制,落实检测点公安、交通联合派驻工作制度,推进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和建设货车专用通道,建设改造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提高系统检测精度。

  整治时限:长期坚持,持续改进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站(三)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一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非法运营、站外带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包车不按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未按照要求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两客一危”企业、承担二级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汽车客运站车辆例检等车辆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三是全面落实省、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严管严控工作要求,积极发挥检查卡口作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

  旅客运输。四是规范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整治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不到位、实名制售检票不规范等问题。

  整治时限:6月份责任单位:县运输管理所(四)整治出租车和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整治巡游出租汽车司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平台公司按照要求落实车辆和驾驶员审查规定,确保网约车驾驶员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二是强化客运市场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网约车和非法营运车辆。

  整治时限:6月份责任单位:县运输管理所(五)整治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一是组织对有粉尘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专项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监测。二是组织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做到400总吨以上船舶防污设施做到“应用尽用”,组织本县籍400总吨以下船舶防污改造、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改造。三是开展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回头看”。四是督促交通工程建设工地落实防尘措施。

  整治时限:9月份责任单位:县航道管理站(县港口管理局)、县地方海事处、县农路办、县项管办(六)整治船舶超载运输。一是督促港口码头禁止给船舶超载装货。二是协调沿线船闸管养单位不得给超载船舶过闸,超载船舶100%强制卸载,运输管理单位、船舶检查单位不得给超载船舶年审证件等,加强源头管控,构建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机制,落实“先纠正、再处罚、后放行”的整治要求。

  整治时限:长期坚持,持续改进责任单位:县港口管理局、县地方海事处(七)整治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一是重点整治工程招标投标中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行为,认真处理投拆举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现公路水运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三是加强建设工地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未有效管、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施工作业,责令停工整改、挂牌督办。

  整治时限:6-10月份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站、县航道管理站、县农路办、县项管办三、整治工作安排时间:2022年5月-11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5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县局根据省厅、市局方案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任务。

  (二)第二阶段(2022年5月中旬至10月下旬):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各执法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主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联合整治本行业领域乱象,深挖黑恶势力团伙。县局扫黑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

  (三)第三阶段(2022年11月上旬):认真组织总结。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依法管理,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11月初,请各相关单位向局扫黑办报送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四、整治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紧扣三年行动目标和XX县“无黑县”、“五无行业”创建要求,进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持之以恒扎实开展重点整治工作,确保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交通运输服务环境明显改善。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联合执法等手段,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形成重点整治强大合力,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滋生空间。

  (三)坚持依法整治,提高活动成效。要结合交通机构改革提升执法能力建设的需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整治工作成效。

篇六: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幸福龙凤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全镇202X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使_____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_____“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重点工作(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各村居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

  (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_____违法犯罪。尤其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_____;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_____;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_____。

  (三)做好源头防范整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将_____

  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易滋生_____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镇相关站所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等加大管理、重点监控等,堵塞管理漏洞,消除_____滋生土壤。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民警与*格员等治安防控机制对_____易于滋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镇纪委、监察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坚决深挖彻查、快速处置。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交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_____,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员干部,促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完善,增强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领头雁”,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及时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落实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对群众的_____,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宣传

  方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综合采用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彰显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全面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营造对_____人人喊打的局面。同时要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工作,确保全镇202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协作配合,镇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_____“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党政办要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督导检查。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发动群众依法举报,利用法律武器铲除_____。同时,严格依法配合县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等部门线索核查、立案惩治工作。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程序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及时掌握和汇总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篇七: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8203;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半年总结

  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我局始终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来抓,持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明确重点,打出声势,展示出了扫黑除恶行动的决心和信心。一个阶段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

  根据《xx市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及市局安排,我们积极行动,一是为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来我市督导,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实施方案》;二是印制《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宣传手册》,下发机关各科室及分局、队所;三是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

  (二)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序开展和做好中央督导组来我市督导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迎检领导小组,有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共同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迎检工作,在此基础上,又安排各基层相关人员共同配合,达到斗争最大覆盖面。

  (三)确定重点,开展行业整治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紧紧围绕预定目标,突出重点,开展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保健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净化了全市保健品市场。并按省局要求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活动。

  (四)迎接了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我局的检查

  3月22日,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我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受到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好评。

  (五)迎接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来我市的督导检查

  工作

  为做好迎检工作,我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设立迎检办公室,同时要求下属分局、队所全力做好迎检准备;确保

  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在集贸市场等地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同时对以往的投诉举报进行了统计梳理,做到线索无遗漏。

  二、存在的问题

  线索排查效果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载体运用的广泛程度,做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

  (二)扫黑除恶工作应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三)部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执法必严。

  (四)持续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来我市的督

  导检查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将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时不松懈,确保辖区社会和谐,市场监管稳定。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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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实施方案(最新)

  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加强本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在农贸市场、商品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壮大扫黑除恶声势;结合平安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开展防范黑恶势力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系统各单位微信、微博等发布平台,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宣传。

  二、组织架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决策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具体

  工作。

  (一)领导小组。作为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重大宣传事项的协调和决策。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各项具体活动。

  主任:XX副主任:XXXX成员:各科所主要负责人

  三、重点工作

  (一)在各个市场开设一个以上固定宣传阵地,利用好市场电子

  显

  示屏媒体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或宣传视频。

  完成时限:长期。

  牵头科室:市场规范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利用平安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时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宣传。

  完成时限:每年活动期间。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

  (三)利用好本系统及单位发布平台,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宣传。

  完成时限:长期。

  牵头科室:办公室

篇九: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总体方案

  

  市发改局助推扫黑除恶工作稳步进行工作方案

  市发改局助推扫黑除恶工作稳步进行工作方案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市发改局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成立了以发改局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和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深入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微信、QQ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提升干部职工及家属、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利用LED灯进行滚动宣传。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深入联系贫困村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积极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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