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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上致辞

时间:2022-04-06 13:58:30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讲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上致辞,供大家参考。

宣讲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上致辞

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上的致辞

  法制宣传教育的本质在于,帮助⼈们养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观念、法律信仰,使⼈们形成遵法守法的思想品德的⼀种有⽬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下⾯是店铺给⼤家整理的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上的致辞,仅供参考。

  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上的致辞【篇⼀】

  各位⽼师、同学们:

  在全党全国各族⼈民深⼊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第⼗⼆个“12·4”全国法制宣传⽇。今年适逢现⾏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了深⼊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会决议,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上下要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党的提出要全⾯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前⼈⼈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领导⼲部运⽤法治思维和法治⽅式深化改⾰、推动发展、化解⽭盾、维护稳定能⼒。同时党的根据2020年全⾯建成⼩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略全⾯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不断提⾼、⼈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重要部署。党的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为此,在“12·4”来临之际,我就做好法治建设⼯作提⼏点意见和要求:

  ⼀、要以法治为基⽯,服务科学发展。党的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泽东思想、邓⼩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确⽴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社会主义、全⾯建成⼩康社会具有重⼤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场深刻的观念变⾰,更是⼀次全⾯的制度创新。因此,我们要把法治作为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法治化的轨道上。通过法治来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要建⽴健全⼀整套⽀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为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和全⾯建成⼩康社会提供强⼤的法治保障。

  ⼆、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核⼼,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宪法确⽴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进⼀步坚定⾛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权利和义务相统⼀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律难题。深化“法律进机关”,要认真落实机关学法⽤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在机关组织开展⽆纸化学法⽤法⼯作,加强机关法治⽂化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深化“法律进农村”,要切实加强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法制宣传栏等建设;加强农村“两委”⼲部、“农村法律明⽩⼈”培训;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促进城中村改造提供法律服务。深化“法律进社县”,⼤⼒推进社县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社县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次社县法制宣传活动,为居民学习法律提供⽅便。深化“法律进学校”,要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络建设,积极利⽤第⼆课堂开展⽣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法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化“法律进企业”,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员及企业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宣传周、宣传⽉等形式,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企业职⼯学法提供便利。深化“法律进单位”,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开展学法⽤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公⽰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全⽅位、⽆死⾓地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治难题,帮助⼴⼤群众解决⾝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的合法权益。

  四、要以新的历史为起点,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进⼀步加⼤《“法治城县”建设实施纲要》的推进⼒度,以建设“法治城县”为奋⽃⽬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增强领导⼲部、公务员依法⾏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提⾼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权⼒运⾏为着⼒点,⼤⼒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地⽅、⾏业、基层依法治理⼒度,为服务我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的作⽤。

  同志们,党的的法治时空观——全⾯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建成⼩康

社会的保障。让我们积极⾏动起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12·4”全国法制宣传⽇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作。

  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上的致辞【篇⼆】

  各位领导、⽼师、同学:

  ⼤家好!

  今天,我很⾼兴能在这⾥代表学校所有在校学⽣发⾔,并且很荣幸能在我校进⾏“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同学们,“勿以善⼩⽽不为,勿以恶⼩⽽为之”,现在⼩⼩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次⼤的失⾜。我们现在只有从⼀名合格的⼩学⽣做起,当我们⾛出校园,融⼊社会这个⼤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中是维护⾃⼰权利的武器,同时⼜是规范⾃⼰⾏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动时,想⼀想⾃⼰的⾏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为侵犯时,能否运⽤法律武器保护⾃⼰。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法以及⽤法律武器保护⾃⼰。

  但在我们的⾝边,有⼀⼩部分⼈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会随⼿拿⾛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点点⼩事动⼿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闭嘴都是脏话,⽆故旷课,进⽹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为都是违纪甚⾄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圆”,作为⼀个⼩学⽣,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的思想,⽤规矩来约束⾃⼰的⾏为,关注⾃⼰的⼀⾔⼀⾏,做⼀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学⽣⽇常⾏为规范》、《⼩学⽣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安⼼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学习、⽣活和⼯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情舒畅,提⾼学习、⼯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和谐凝聚⼈⼼,⽤和谐团结⼒量,⽤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为的同学,⼈⼈树⽴“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关系、和谐的校园⽽共同努⼒!

  领导在法制宣传活动上的致辞【篇三】

  各位⽼师、各位同学:

  上午好。20**年的今天是我们国家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同时也是现⾏宪法颁布实施33周年。国家把每年的12⽉4⽇(也是现⾏宪法实施⽇)作为全国法制宣传⽇。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上级各部门关于法制宣传的⼯作部署,要求全体师⽣都要“尊法,学法,守法,⽤法”。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国法制宣传⽇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从11⽉下旬开始,到12⽉中旬结束。因此,我们才在这个特殊的⽇⼦举⾏集会进⾏法制宣讲。今天我讲话的题⽬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下⾯我主要讲三点:

  ⼀、法律的重要性。

  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规定拥有最⾼法律效⼒。中华⼈民共和国成⽴后,曾先后通过四个宪法,现⾏宪法为1982年12⽉4⽇通过的第四个宪法。⼀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动乱之中。上个世纪六七⼗年代发⽣的“”就证明了这⼀点。在⼗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民群众深受其害。公民的⽇常⽣活也离不开法。法律伴随我们的⼀⽣。⾃从来到⼈世间,⾸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权利,以及获得⽗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母的义务;我们在年⽼、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等。

  ⼆、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法律很重要,在⼈们⼼⽬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权威性,违法⾏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中⼩学⽣应树⽴尊法、学法、守法、⽤法的意识;⼀⽅⾯,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决不能忘记履⾏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

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由。在⽣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些⼈,由于缺少法律意识,⾛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的⾏为给家⼈造成巨⼤的打击,甚⾄导致家破⼈亡。对⾃⼰⽽⾔,浪费⾃⼰的⼤好青春。⽽且违法犯罪的经历会给他⼀⽣带来污点,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所以,违法犯罪对⾃⼰、对家庭、对他⼈、对社会都有百害⽽⽆⼀利。《中华⼈民共和国刑法》

  第17条规定:已满⼗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四周岁不满⼗六周岁的⼈,犯故意杀⼈、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个⼈⼀旦成为违法犯罪分⼦,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们会避之不及。这种⼈犹如过街的⽼⿏,⼈⼈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三、从现在做起,从⼩事做起,做⼀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根据六五普法规定,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的⾏为是受思想观念⽀配的。道德⽔平⾼、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相反,道德⽔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陷⼊犯罪的泥沼。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点具体要求:

  (1)重视⾃⾝道德修养,“勿以善⼩⽽不为,勿以恶⼩⽽为之。”做到讲⽂明、讲礼貌,⾃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活习惯。

  (2)谨慎交友。禁⽌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交往做朋友。之所以提出这⼀条,是因为“近朱者⾚,近墨者⿊”。我们相当⼀部分同学缺少⾃我保护意识,容易沾染不良习⽓。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及时改正⾃⾝的不良⾏为和严重不良⾏为。根据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的不良⾏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殴、辱骂他⼈、强⾏向他⼈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营业性⽹吧或歌舞厅等。如有以上不良⾏为,希望⼤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未时为晚。要知道,“从⼩偷针,长⼤偷⾦”,“⼩洞不补,⼤洞吃苦”,⼩错误任其发展就会变成⼤错误,⼩违纪任其发展就可能变成⼤违法。世上⽆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同学们,法律就在我们⾝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家从现在做起,从⼩事做起,做⾃⾝做起。加强⾃⾝道德修养,做⼀个有道德的⼈。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律,做⼀个守法的⼈。为⾃⼰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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