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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管理规定(通用4篇)

时间:2022-03-15 08:56:25  来源:网友投稿

路灯管理规定(通用4篇)

灯管往常指直管荧光灯,由于词汇特殊性,现指外观为长管的灯具,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路灯管理规定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路灯管理规定4篇

第一篇: 路灯管理规定

个人述职报告

固原市路灯管理所 白万恩

(2010年11月13日)

我于1997年7月从宁夏农学院林学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原固原县建环局工作,2005年市城管局成立后先后任园林局副局长、环卫站副站长,2006年1月后调整到路灯管理所主持工作,2007年3月聘任为路灯管理所所长。自任职以来,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和各兄弟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团结带领全所干部职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履行了组织赋予的工作职责,在路灯建设与管理工作得到整体推进的同时,使自己在实践锻炼中得到全面提高。现就本人任职以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

新的工作岗位对我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我的组织领导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要肩负起组织的厚望,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因此我始终把学习摆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一是注重理论学习。在学习中自觉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先后系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重要理论文献,通过认真学习,使自己全面领会了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增强了工作能动性,从而坚定了理想信念。二是注重业务学习。路灯管理工作专业性强,设计、建设、管理理论体系宠杂、涉及面广,为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我坚持利用业务时间,充分联系工作实际,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不断提高自己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充分利用考察、培训学习等各种机会坚持学习外地先进技术和经验,在工作中不断消化吸收并加以利用,同时,注重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积极调查研究,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自己全面掌握了市区目前路灯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措施,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为更好地实施路灯建设与管理作了充分的准备。

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近年来,在主管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主管局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抓重点、攻难点、树亮点,使路灯所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路灯建设和管理实现了全面突破。

1、坚持巡查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针对市区路灯线路长、数量大、覆盖范围广的实际,为最大限度减少设施损坏现象、切实提高亮灯率,坚持每周定期对全城路灯着灯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撞坏、倾斜、人为损坏、灯杆悬挂横幅和街道开挖造成地埋电缆损伤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了

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在路灯检修当中,严格按照电力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几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做到电气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加强维护检修,提高亮化效果。

市区现有路灯6388盏(其中:钠灯5455盏、节能灯933盏)、路灯专变41台、路灯控制箱42台、路灯线路162公里。为切实加强对市区路灯及设施的维护检修,努力提高亮化效果。几年来,坚持对路灯、专变、路灯控制箱及路灯线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并注重做好变电站和配电箱的除尘工作,共维修路灯6242盏,维修车辆撞坏和倾斜路灯208盏,维护路灯变31台次、高压10千伏进线21处,维修地埋电缆2290米、架空线路3960米,处理地埋电缆故障点242处,更换路灯微电脑控制器20台,切实提高了路灯照明的有效覆盖率,使路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确保路灯设施正常运行。

3、集中实施路灯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从2006年至今,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按照主管局的安排先后对西关路、和平路、西环路、固胡路、中山北街延伸段等38条街道实施了路灯安装和改造工程,共安装和改造路灯4384盏,敷设铠装电缆91980米,安装箱变30台、安装路灯控制箱35台。所完成的路灯安装和改造数量占市区路灯总数量的69%,安装箱变数量占路灯箱变总数量的73%,安装路灯低压控制箱数量占目前路灯低压控制箱总数量的83%,与2005年城管局成立时市区1200盏路灯相比,市区路灯增加了5188盏,增长了430%,路灯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市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4、认真肩负职责,营造良好氛围

近年来,按照主管局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旧城拆迁改造和重大节庆活动的工作配合及氛围营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在城市拆迁改造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中密切配合,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在建国60周年、自治区50大庆、自治区固原工作会、全国登山节等重大活动期间,在市区路灯灯杆共插彩旗8394面,悬挂彩色链旗62668米;三是在文化街(包括延伸段)安装灯箱广告368面。在市区维修信息栏7个,新制作安装信息栏13个;四是对政府街两侧的树木进行了亮化装饰,对文化东街的古城墙用LED灯管进行了美化装饰;五是改造安装破损街道路名牌84块、新制作安装街道路名牌68块;六是清理灯杆悬挂横幅1268条、乱贴乱画26500处。

5、积极申报节能项目,推广绿色照明技术

针对市区路灯多为高压钠灯,光衰大、亮度低、寿命短、耗电高的实际,借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机遇,及时落实主管局的部署,聘请华北设计院西安分院编制完成了《固原市市区路灯节能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建设5838盏路灯,并建设路灯智能远程控制中心。目前该项目已由自治区发改委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待批复后将全面组织实施。

三、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在管理岗位上,我深知责任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近年来,针对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多、投资大的实际,我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深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在主管局的领导下、在市政府采购办等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事件的发生,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个人自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时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工程施工安装中严把质量关,从严要求自己,从严要求职工,没有一起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

总之,自本人任职以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路灯管理所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望和社会的发展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认准目标,抢抓机遇,不断推进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篇: 路灯管理规定

维 护 方 案

一、工程概况

牧华路路二期、银河路延伸段、西安路四段、机场路、泰鑫路、龙桥路北段、文昌路一、二段、洪江路、新城C区、迎宾大道南二段、珠江路、双温路、航港路西二段、宜城大道、星空路中段、商都路、星空路南段、航都大街、西航港大道延伸段、临港路、环港路、北郊路、千子门、成新蒲等共计25条道路,约6400盏路灯的日常管理。

二、 人员机械配备

机械:巡查车8辆,路灯升降机1台。

人员:负责人:7名;工程师:3名;电工:10人;机械员:8人。

三、日常管理工作内容

(一)掌握好区域内路灯实施具体位置及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实报送相关周报、月报、维修计划、维修工作等报表。

(二)对管护区范围内的所有路灯进行日常的巡查,确保明亮率不低于98%;

(三)路灯控制柜的日常检测、调校与维修;

(四)路灯灯具、电器、控制柜及检查口损坏材料的维修更换;

(五)交通事故造成的路灯赔偿事宜。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作业,杜绝违章施工;

(二) 爱护作业现场的设施,做到人走场清。

五、 管理制度

(一) 巡查车辆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必须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众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持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可以随时接受任务。

4、车辆的维修必须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二) 路灯管理制度

1、为使管护区的路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路灯维修管理水平,结合路灯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路灯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及节能的原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路灯实施的完好、运行正常和亮灯率。

3、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路灯设施,使亮灯率不低于98%。

4、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节能方式:

(1)根据道路的行人、车辆流量等因素实行分时分路段减灯照明;

(2)定期对照明灯具进行清扫,提高照明效果。

5、路灯维修人员职责

(1)巡查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人身、交通、施工安全,把好技术质量关,带领全组人员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2)组员和司机服从组长领导,互相协作,按时按质量完成维修工作任务,完成上级考核的亮灯率、设施完好率、及时修复率指标,完成临时交给的其他任务。

(3)组长要以身作责,坚持优质服务,带领全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技术指标。

(4)全组人员熟悉维修区域路灯设施情况,完成每天的巡查维修任务,不得遗漏不修。

(5)组长负责安排做好每天的维修记录,修灯时设置安全标准,带好安全帽,注意车辆和行人动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行高空、带电作业时,要密切观察工作范围的情况,确保安全。

(6)维修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向维修负责人汇报情况。

(7)千方百计节约能源和材料,爱护公物,做好材料的修旧利用工作,使三相负荷接近平衡,不得无故停止路灯设施运行。

6、巡查检修灯的种类及周期

(1)路灯巡查检修工作按目的分为:

定期性巡查维修;

特殊性巡查检修。

(2)定期性巡查检修是根据维修路灯经验和实际,各路段范围,结合设施量、光源类别、灯型等多种因素决定,巡查检修周期规定如下:

主干道路灯每周5次;

次干道路灯每周4次;

监控的路段不间断巡查。

(3)特殊性巡查检修是指下列情况之一的巡查:

固定重大节日和重要的政治活动;

遇有异常自然条件(如洪涝、台风、暴雨等);

遇人为的破坏(如被盗、交通事故等)。

(4)巡查检修时间

定期性巡查检修是在每周一、二、四、五、六每晚亮灯开始,因四季天黑天亮时间差别大,具体开关灯时间由维修负责人根据季节的变化而定。

特殊性巡查检修时间按当时工作而定。

7、巡查检修管理

(1)巡查检修应建立资料档案

各组维修责任区分片巡查检修小图(标明巡修线路,此图由技术科提供)。

设施资产记录(带有灯具及各种光源的系统图,由技术科提供)。

缺陷记录(由维修队组和技术科共同负责)。

黑暗路段(路面照度差记录,由维修队组和技术科共同负责)。

特种灯电气接线图及必要档案图纸(由技术科提供)

(2)三率指标,由分管副所长和技术科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查灯考核,做好记录列入月度生产报表,并上报所领导及主管部门。

亮灯率:平均亮灯率不低于98%,重大节日和政治活动主干道不低于100%。

设施完好率:98%。

及时修复率:

(Ⅰ)灯具四件头(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电容)故障1个工作日修复。

(Ⅱ)常规线路路障2个工作日内修复。

(Ⅲ)遇有线路设施被盗或自然灾害损坏,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复。

(Ⅳ)重大节日、政治活动,立即组织修复。

(Ⅴ)对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的路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处理,尽快修复。

8、为了节省电费开支,部分道路实行半晚减灯。

(三) 巡查检修内容

1、路灯的巡查检修,一般在晚上进行,但要随时掌握早上和半晚的运行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引起灭灯的,均应在巡查检修中处理,如:

(1)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过高形成偷停的灯;

(2)打泡或炸泡引起玻壳损坏,只剩灯芯或灯头;

(3)灯的电源引线松脱,或保险丝烧断等。

(4)镇流器损坏、被盗或镇流器超温、噪音异常;

(5)灯头灯泡松动或照明方向不正;

(6)灯具灯臂移位;

(7)单灯、补偿电容器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省掉电容运行;

(8)触发器失效或工作不稳定;

(9)变压器低压保险、控制箱保险熔断应及时更换,控制箱内的触发器是否接触良好,时钟运行是否正常。

(10)每次修灯或时隔半年对灯具清扫一次。

2、路灯杆的巡查检修

(1)路灯专用电杆(含水泥杆、金属杆)

杆身是否倾斜、被撞、杆基有否下沉或变形现象,如有以上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水泥杆如有露筋、裂纹、掉块现象应及时报告。

未经允许严禁在路灯杆上牵挂广告牌或横幅,一经发现即予拆除。

每年对金属电杆的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2)路灯共用杆发现问题时,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处理,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报告。

3、路灯架空线及横担检修

(1)横担抱箍的螺栓螺母有无松动,脱离现象;

(2)横担是否平直、转向;

(3)瓷瓶有无放电闪烁痕迹、裂纹、硬物撞伤、表面是否清洁;

(4)瓷瓶螺栓有否松脱、歪斜;

(5)导线有无断股、烧伤;

(6)扎线有无松动、拉断;

(7)导线接头是否良好。

4、专用变压器的巡查检修

(1)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漏洞现象;

(2)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

(3)高低压瓷管是否清洁,有无放电闪烁和裂纹;

(4)低压中点接地线是否良好,变压器外壳是否接地;

(5)其他辅助设备高压令克、避雷器、低压保险、闸刀是否完好;

(6)变压器上有无搭落的树枝、金属等杂物;

(7)每年对变压器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5、地下电缆的巡查检修

(1)地下电缆路径上的路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痕迹,如有施工单位施工,应提醒注意,并加强巡视;

(2)地缆线路上不得栽种树木,堆置重物、排泄化工污物、汽油、机油易燃物或埋设任何东西等。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头有否过热及烧蚀情况;

(4)低压电缆绝缘电阻用500伏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必须在Ω以上。

6、高杆灯的巡查检修

(1)有高杆灯的小组每周一、二、四、五晚上巡灯,随时掌握半夜及早上亮灯、熄灯情况,把高杆灯作为重要巡查项目,保证高杆灯按时亮灯、按时熄灯,发现有整座灯不亮、不熄异常故障,要及时处理,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2)每周对杆头配电箱检查一次,查检箱体、箱门有否受损,检查箱内各开关接头及电器是否良好,各电缆联接是否良好,对每座有40%不亮的灯泡要更换处理;

(3)每六个月检查内部减速机构、电缆、插头、钢丝绳等设备是否良好,清除杂物。对升降机构进行升降操作和保养,清洁机构积污,如润滑油,保持减速机构和传动机构灵活及牵引钢丝绳的良好状态,更换不亮灯泡,清扫灯罩。

(4)每2年对灯杆和地脚螺丝的金属防腐蚀情况作二次评估,对有锈蚀的地方,根据锈蚀情况,进行有效的防锈处理;对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试,使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确保高杆灯的可靠强度和安全运行;

(5)对以上检修的情况,做好记录存档。

7、配电箱(室)的巡查检修

(1)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配电箱(室)设施,运行方式、控制方式、变压器和配盘供电容量及运行状况;

(2)配电箱(室)保持清洁、明亮,有防止小动物窜入的有效措施。箱(室)是否漏雨积水,门窗齐全、电缆等设施齐全有效。

(3)开关断合标志、指示灯指示正确、空气开关、真空开关、磁吸开关、灭弧罩完整无烧痕,保险管完整,熔断丝工作正常,内部无响声;

(4)避雷器外壳无破损裂纹,内部无异声,接地良好;

(5)电缆绝缘良好,接头无过热、烧焦等现象。

第三篇: 路灯管理规定

路灯管线施工

第一节  电力管廊的施工措施 

1、土方开挖及回填 

1.1、施工流程

1.2、管沟开挖 

1.2.1地面照明配线穿管埋地深度为地面以下0.5m。 1.2.2对轴线桩、水准基点桩等按图纸进行复测,若发现标志不足、被移动或精度不符合要求时,进行补测处理。 

1.2.3施工测量 

1.2.3.1施工前由测量人员先校核图纸,根据甲方提供的测量控制点和水准点及图上的线点位置,以及施工地段的地形地物,确定施测方法,布设测量控制网,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1.2.3.2由测量人员根据设计图纸放出接线井、灯基础、箱式变压器基础位置,再根据管中线及缆沟开挖要求,放出线位。 

1.2.3.3将施工地段的原地标高复测一次,以确定该施工地段的开挖深度。 

1.2.3.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注意保护测量控制点,如发现测量控制点被破坏,及时会知测量人员补测,以保证测量精确度。 

1.2.4查明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构筑物情况,确保施工安全。 

1.2.5按轴线准确测放地面开挖边线,纵向开挖,采用机械纵向分层开挖,人力挖土配合,自卸车运输,挖出的土方可用于回填的就近堆放,余土运至指定地点。 

1.2.6机械开挖至距设计坑底标高10cm厚时,采用人工开挖、把沟底土层夯实找平后才能捣垫层,尽量避免超挖现象,如有超挖,回填碎石砂或砖碎砂并夯实至沟底设计标高。 

1.2.7做好防水措施,及时抽干沟内积水。沟槽底面两侧设置10×10cm的通长排水沟,每隔60m设一个集水井,及时排除槽底积水,避免槽底土壤受水浸泡。 

1.2.8开挖时,随时测量监控,保证开挖沟槽尺寸、轴线达到施工方案及设计的要求。 

1.3、基础开挖质量控制点 

1.3.1在基坑开挖中,地基承载力是质量控制的关键。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保证措施: 

1.3.1.1严禁扰动坑底土壤,避免发生超挖。控制超挖的方法如下: 

A.预先测出基坑底标高,并在沿线钢板桩或挡土板上用红油漆在相应位置上标出。B.机械挖土时,在距基底尚有10cm时,改用人力挖土,平整坑底;如雨季施工,则留20cm土在进入下一工序前才挖除。 

C.基坑标高边开挖边测量。 

1.3.1.2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超挖地段要用碎石砂或砖碎砂回填并夯实。 

1.3.1.3基坑挖好后,应填写隐蔽质量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3.1.4换填的碎石砂和石屑必须用水充实,并用灌砂法进行密实度检测。 

1.3.2防基坑开挖边坡坍塌 

1.3.2.1基坑开挖时根据现场实际地质情况确定基坑开挖边坡坡度; 

1.3.2.2基坑开挖后及时修整边坡并拍实; 

1.3.2.3在基坑边坡顶设置截水天沟截排地表水,不使冲刷边坡; 

1.3.2.4如遇暴雨,用彩条布覆盖边坡,防止雨水冲刷; 1.3.2.5施工中随时观测边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3管沟开挖每侧临时堆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3.3.1不得影响邻近的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安全; 

1.3.3.2不得掩埋邻近的各种井口、测量标志,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1.4、降水措施 1.4.1井点降水 

若遇地下水位较高、水量较大时,采取井点降水措施(单排)。拟采用轻型井点抽水来降低水位,井点管采用φ38mm钢管,滤管采用φ50mm多孔钢管,外包尼龙网2层,抽水管总管采用φ150mm钢管,井点中抽取的地下水排入就进水道。具体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以上的降水方案以不影响任何相邻的,现有设施或构筑物为前提。 

1.4.2基坑明排抽水 

在地下水位较低,基坑中积水很少的情况下,可采用基坑明排抽水的方法降水,这种方式可作为井点降水的补充。 

为保证抽水设备的连续运行,备用抽水设备和备用发电机一台。 

1.5、地下障碍物的防护 

1.5.1在每段沟槽和基础开工前,我们将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所有地下和地上构筑物的特点,逐个制定保护措施。在现有公用设施附近开始施工前48小时,我们将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及业主,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对施工万一损坏的各种公用设施,我们保证将其恢复原貌及至达到有关部门满意的程度。 

1.5.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会有部分的既有管道、电缆及其它构筑物需要拆除、迁移或重修。对已知的地下既有管道、电缆在开槽之前将其细心开挖暴露,然后用钢板桩和槽钢构成支架,作支吊保护,使之能正常使用。对于其它构筑物,可在其邻近施工部位打钢板桩保护。对邻近的既有平行管道用密打钢板桩保护。对于与施工管道交叉涵洞、电缆或管道,施工时可按有关的规定执行,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以便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清除或迁移。 

1.5.3施工中不得不破坏的路面,在施工过程中应另设便道供车辆和行人流通,完工后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予以恢复,并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做现场指导。 

1.5.4在施工现场意外发现的具有历史意义或重大价值或其它价值的任何物品,应立即将其发现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执行监理工程师有关处理这些发现的指示,同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护现场。 

1.6、不良地质条件施工 

1.6.1根据电缆沿线地质勘测资料,对可能遇到的不良水文地质条件的管线,采用特殊的沟槽开挖方式和不同的地基处理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1.6.1.1对于松软地,采用碾压法、夯实法和换土法进行地基处理; 

1.6.1.2对于饱和土地采用打桩法、木筏基础和换土法进行地基处理,沟槽开挖时可采用打板装法进行边坡支护,并采取有效的降水措施,以避免出现滑坡和流砂现象; 

1.6.1.3对于湿陷性黄土采用夯实法、土垫层法、灰土垫层法、打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层法和桩基法进行地基处理。 

1.6.2松软土层一经扰动,其絮状结构受破坏,土的强度显著降低,甚至呈流动状态,因此,在高灵敏度的软土地基上进行开挖基坑时,应力求避免土层扰动。若一旦出现土层扰动时,可用碎石抛入法进行弥补,碎石经夯实后上部方可再铺垫加密的中粗砂层。 

1.7、土方回填 

1.7.1如利用挖沟槽的可回填土方回填。回填前,做好各种土的最佳含水量试验,确定各种土的最佳含水量。 

1.7.2测定待回填土的实际含水量。将待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在接近最佳含水量。过湿的翻晒,过干的洒水,大块的土打碎或取出。 

1.7.3回填土采用分层回填、机械压实,层厚≤30cm,并确保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1.7.4回填土土质不同时,分段分层填筑。 

1.7.5每天所铺筑的土方,当天夯实完毕,以防雨水泡软土层。 

1.7.6夯实机等施工机械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严格执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7.7填写检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1.7.8如回填石屑采用灌砂法进行压实度检测,回填土方采用环刀法进行检测,压实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基础工程施工 2.1、路灯基础 

2.1.1路旁灯设在人行道边处,选用砼基础,该基础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砼基础施工的材料、机具、预埋管线、预埋接地线、预埋灯基础固定螺栓、灯座垫板、余土外运及恢复人行道。 

2.1.2桥上灯基础设在桥的防撞栏上,土建单位已预埋了接线口、预埋接线管、预埋灯基础。 

2.1.3根据图纸的灯位里程,结合现场附近的实际情况,按设计要求定好灯杆基础位置,并同现场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收集道路边的放线、标高和有关地下设施管线的资料。 

2.1.4施工工艺流程 

深化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垫层捣制→钢筋成型→立模→浇筑混凝土→养护→自检→验收。 

2.1.5施工方法 

开挖后首先对原则设的永久性标桩进行复测检查,并将复测结果报告监理工程师核对无误后,按设计图提供的桩号位置进行放样,确保误差在许可范围内。 

根据施工测量并在完成土方开挖,重新进行轴线和高程的测设,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地基土进行鉴别和隐蔽工程验收,如果基础的土质出现淤泥或流沙现象,必须及时上报,汇同甲方、及设计进行处理。随即在沟槽上捣制素混凝土垫层,待混凝土垫层达到一定强度(至少高于初凝强度)后,进行底板及侧板的钢筋的绑扎和安放工作、模板安装、混凝土捣制、防水防腐施工。 

2.1.5.1钢筋工程 

该工程所用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实验报告,并经实验室按规定取样,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常使用。工程所需钢筋主要在现场临时钢筋加工制作。钢筋加工前应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认真的翻样工作,钢筋翻样单经土建主管审核后才能交付钢筋加工场进行钢筋的加工。钢筋加工应按部位、构件类型依照绑扎顺序的先后安排加工,并将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分类、分区、分段堆放,且挂标志牌,以便运输和安装。 

A.钢筋绑扎前,要认真对照设计图纸,确定好方向和尺寸,然后竖向钢筋。为确定其位置的正确,保证在砼浇筑后不发生偏移,将四角的竖筋与上下板筋焊接起来,钢筋绑扎好后,在其各面上按规定保护层厚度绑上带铅丝的水泥砂浆块,保证其有足够的保护层;柱模支好后,将其四周的柱筋用绑扎丝固定在四周的模板,防止砼浇筑过程中引起柱筋位移。 

钢筋搭接时,钢筋的接头位置要按要求错开,钢筋搭接长度如图中未注明者,按45d(二级钢筋)或30d(一级钢筋)。 

B.水平钢筋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钢筋搭接长度按以下方法进行:钢筋采用冷接搭接。其搭接长度如设计在图纸中未注明者,按42d(二级钢筋)或30d(一级钢筋)施工;锚固长度取35d(二级钢筋)或25d(一级钢筋)。 

C.钢筋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亦必须全部扎牢,并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位置偏移;安装完成后,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会同有关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模板安装。 

D.地脚螺栓应按灯杆基础大样布置,按要求焊接,做到尺寸准确。 

E.灯杆脚板按要求焊接,确保水平度。 2.1.5.2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保证结构构件各部分的形状尺寸和相互间位置的正确;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板接缝要严密,不得漏浆;便于模板的拆除。现场施工用的模板在指定的加工场制作并进行流水施工周转使用,模板表面要涂满隔离剂;施工前要浇水湿润模板,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模板的安装采取分层分段支模的方法,且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应铺设垫板。 

模板安装完成后,必须对结构位置进行复核,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现场监理工程师申请混凝土捣制施工。 

立模后,先敷设好预埋管,基础坑制作完应请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再进行水泥捣制,并做好基础水泥标号试压等有关验证的标本制作,送有关质监部门试验。 

基础施工出现与设计定位重大偏差时,应报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业主,取得变更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1.5.3混凝土施工 

基础水泥按要求采用合格搅拌厂的产品,并根据设计的砼强度等级和质量检验以及混凝土和易性的要求,结合现场施工需要和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委托符合资质的试验室进行砼施工配合比设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与砼供应站保持联系,控制好砼的水灰比,对出槽砼的坍落度,每台班至少要进行2次抽验,如超过质量标准,要马上找出原因进行修正。 

在砼施工阶段应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特别在雷雨台风季节更应注意,准备好在浇筑过程中所必需的防雨物资,保证砼连续浇筑的顺利进行。 

浇筑砼应连续进行。对每台班的浇筑时间、浇筑范围进行测算,如必须间歇,其间歇时间应尽可能缩短(不大于2h),并应在前层砼凝结之前,将次层砼浇筑完毕。 

砼捣制除水平板采用平板式振动器外,其余结构均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插入式振捣器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其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器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并应避免碰撞钢筋、模板等,注意要“快插慢拔,直上直下,不漏点”,上下层搭接不少于50mm,平板振捣器移动间距应保证振捣器的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砼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其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浇水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d,在拆模之前均应连续保持湿润。 

侯干期为10天,才可进入灯杆安装工作。 

在混凝土拆模后进行防水防腐施工,主要是防水砂浆批挡,在施工中采用分层整体施工,以确保密实度,面层压光。 

2.2、箱式变压器基础 

2.2.1基础的开挖必须做好原有管线(如有时)的探测迁移或保护工作,如有异常情况应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处理方案获批准后方可施工。 

2.2.2基础应高出所处地面300mm以上,不应设在可能存在积水的地方。 

2.2.3基础的具体尺寸要根据箱式变压器厂家提供的安装大样图而定。 

2.2.4设备的基础、构架、预埋件、预埋孔应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的强度要求。 

2.2.5基础涉及的建筑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2.6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设备安装要求,预埋件应牢固、耐用。 

2.2.7具体施工方法参照路灯基础的施工工艺流程。 3、接线井施工方法 

3.1、检查开挖尺寸、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有误差时要及时修正。 

3.2、接线井施工前要将井壁位置地面找平,夯实,铺一定厚度的水泥砂浆。 

3.3、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预埋管不受损坏、走位及管口堵塞。 

3.4、砌砖做到平直。 3.5、井壁内腔按要求批荡。 井盖高度应与人行道面同一水平。 

砌筑过程中应设置围栏,防止不必要的损坏或坠落。 4、保护管安装 4.1、钢管施工方法4.1.1管材验收和搬运 

4.1.1.1接收管材必须进行验收,先验收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各项性能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4.1.1.2验收管材、管件时,应在同一批中抽样,按标准的规定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性能检查。 

4.1.1.3管材搬运时,必须用金属绳吊装。管材应小心轻放,排列整齐,不得抛掉和沿地拖拽。 

4.1.1.4管材在场内运输,要使用非金属绳固定,避免管材受到损害。 

4.1.2布(下)管 

4.1.2.1当沟底平整完后,应按图纸的管材规格按顺序轻放在沟槽旁边,管材之间保持首尾衔接。 

4.1.2.2管的抬放必须防止损伤,做到轻放,不允许在地上拖拽和抛摔。抬大口径管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4.1.2.3在布放管材时应进行检查,尤其封头部位要仔细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使用,严禁使用有隐患的棺材。 

4.1.2.4往沟内下管时要保持管子平衡,轻起轻放,严禁甩抛。 

4.1.3连接 

钢管可采用法兰连接、丝口连接或加套管焊接连接等方式。4.2、PE、PVC管施工方法 

4.2.1常用工具:弯管弹簧、管剪刀、粘接剂及其系列。 4.2.2连接方法 

4.2.2.1采用PE管、承插粘接式接头连接,在对接时应注意粘接剂不得进入塑料管内。 

4.2.2.2PE管的弯曲。根据施工图纸现场实例,记录管段的长短,弯曲时用弯管弹簧,两端施加压力,弯曲的半径不应小于管子直径的4倍。管子弯曲处无明显的折皱。

第二节  电缆敷设施工 

1、准备工作 

1.1电缆敷设施工实施电缆从厂家直接运到现场。敷设前对电缆的出厂合格证、规格进行核对,确认无错漏和无质量问题后才进行敷设施工。未及时敷设的电缆,采取措施防雨、防晒、防盗,并注意防止电缆摆放的安全措施,以免造成事故。 

1.2电缆敷设前应检查预埋保护管管理是否畅通,并核对电缆型号、电压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是否扭绞、压扁、保护层断裂等缺陷,是否有完整的封签、保证书产品测试合格证。 

1.3用500VMΩ表对低压电缆绝缘进行检测,按规定进行有关的电气试验、并记录数据后方可敷设。 

2、施工安装

2.1敷设前时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直埋电缆应在全长上留少量裕度,并作波浪形敷设。 

2.2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标志牌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其建迄地点。 

2.3明确岗位责任,统一指挥,沿途各岗位及时配合,电缆敷设施工时,应做好围蔽施工现场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4电缆敷设时采用电缆放线架将电缆盘架起,电缆穿管时将已准备在管内的钢丝绳或铁丝套在电缆头,另一侧用人或用电缆牵引机缓慢牵引。要有统一信号、统一指挥。缆沟敷设时,应备有足够的电缆引导架,用力均匀,防止拉伤电缆的出现。电缆的转弯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转弯处还应派专人看守。 

2.5电缆进入电缆沟时,出入口应密闭,以防虫害、鼠害及水的进入。 

2.6所有线缆在钢管或灯杆内不应有接头,并留有一定余量。 

2.7电缆与地下管道接近或交叉时为0.25米,禁止将电缆平等敷设在管道的上面或下面;与热力管道交叉时,电缆应在热力管道的下面通过;当穿越在可能受机械损坏的地方时,均应穿钢管保护;若在排水沟底穿过时,管顶距排水沟通底不应小于0.5米;穿越公路或铁路时,管长除跨越路面或轨道宽度外,一般应在两端伸出0.5米;在桥上或桥侧、桥下敷设时,电缆在桥的两端和伸缩缝处应留有电缆松弛部分,以防电缆由于结构胀缩而受到损伤。 

3、电缆头制作及接线施工 

3.1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制作时,严格遵守制作工艺流程,应有防尘和防外来污物的措施,电缆终端头和接头从开始到完毕,必须连续进行一次完成来防止受潮。 

3.2在电缆接线前,再进行一次绝缘性能测试,记录数据,合格后方可进行接线(电缆的安装、接线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的回路进行编号、对线、接线)。 

3.3所有全股导线应压接线耳,低压三相导线应标明相色。导线的敷设应符合避免热效应、水侵入、机械损害、灰尘聚集和强烈日光辐射等外部环境带来影响的规定。 

3.4用对线器将线按接线图校好,校好的线编上线号,且编号清楚。 

3.5将导线校直后将其用绳绑扎成束,然后由线束引出导线接到端子板,接线端子板的导线应余量,同时预防接线端头处有应力。 

3.6必须按设计的系统图进行负荷分布接线,以保持三相供电的平衡,在电缆头制作时同时完成连接灯杆引线。

第3节  灯杆、灯具的安装措施

1、灯杆安装 1.1一般技术要求 

(1)要求同一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灯杆位置应合理选择,灯杆不得设在易被车辆碰撞地点,且与供电线路等空中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供电有关规定。 

(2)基础坑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出基础平面30~50mm。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1.2、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坚固后目测应无歪斜。常规照明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60%,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具破裂等现象。灯具的防护等级、密封性能必须在IP55以上; 

(2)反光器应干净整洁,并应进行抛光氧化或镀膜处理,反光器表面应无明显划痕; 

(3)透明罩的透光率达到90%以上,并应无气泡、明显的划横和裂纹; 

(4)封闭灯具的灯头引线应采用耐热绝缘管保护,灯罩与尾座的连接配合无间隙;

(5)灯具应抽样进行漫升和光学性能等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7000.6)的规定,测试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 

(6)灯头应固定牢靠,可调灯头应按设计调整至正确位置,灯头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7)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端上,零线应接螺纹口端子; (8)灯具绝缘外壳应无损伤、开裂; (9)高压钠灯宜采用中心触点伸缩式灯口。 (10)灯头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线。功率小于4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1.5mm2

,功率在400W至1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2.5 mm2

。 

(11)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带包扎,长度不得小于200mm。 

(12)每盏灯的相线宜装设熔断器,熔断器应固定牢靠,接线端子上线头弯曲方向应为顺时针方向并用垫圈压紧,熔断器上端应接电源进线,下端应接电源出线。 

(13)高压钠灯等气体放电灯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等应配套使用,严禁混用。镇流器、电容器的接线端子不得超过两个线头,线头弯曲方向,外壳应无渗水和锈蚀现象,当钠灯镇流器采用多股导线接线时,多股导线不能散股。 

(14)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螺栓、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CB/T979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

(CB/T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查》(ZBJ36011)的有关规定。 

(15)灯杆、灯臂等热镀锌后应进行油漆涂层处理,其外观、附着力、耐湿热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灯具油漆涂层》(OB1551-92)的有关规定;进行喷塑处理后覆盖层应无鼓包、针孔、粗糙、裂纹或漏喷区缺陷,覆盖层与基体应有牢固的结合强度。 

(16)各种螺母坚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坚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17)质量标准 杆组立实测项目

2、杆件吊装施工 

2.1施工流程

消化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基础钢筋构件预埋→灯杆委托制作及运输→灯架、灯具组装→灯座调整→灯杆吊装→系统接线调试→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本项工程包括灯杆、灯架的采购安装等。 2.2搬运装卸 

灯杆若为分段的镀锌钢结构。灯杆密封并包复顶端以防水气进入,不能使用敞口的或类似承生结构的杆件。灯杆应设有被认可的永久性编号。 

应采用吊装或专用工具起吊,装卸时应轻装轻放,在运输时应垫稳、垫牢,不得相互撞击,严格按照防护和紧固的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对灯杆及保护层造成损坏。 

在灯杆运至施工现场之前根据现场地形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平整一块适合安装需要的场所,必须占到或其它方面有影响时,应及时会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以便取得相互关照。 

2.3起吊工具 

使用吊车起吊时应使用专用吊钩,专用吊钩应是在钢构外包橡胶皮或使用尼龙绳吊带、外包橡胶管的钢丝绳,达到保护灯杆涂层目的。 

2.4起吊指挥 

参加吊装作业的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中国、地方政府及企业所须发的各项安全法规和制度,认真执行吊装工艺要领和安全技术措施。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者,均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根据此项工程灯杆的特点,设专人统一指挥,明确统一信号,并以人辅助吊机起吊,防止灯杆碰撞摔扭。 

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总指挥指令及岗位职责认真操作。如遇任何意外情况,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确保吊装作业全过程的安全。 

设置专职的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施工机具以及在施工准备和吊装过程中的安全作业全面进行监督管理。 

对吊装作业区的安全标志、安全围栏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清除安全隐患。 

吊装作业期间,必须天气晴朗,风力级数在四级以下。 2.5起吊提升 

灯杆吊装前须对原有基础进行校验、校正、清理,重新检查好基础螺丝,根据设计要求做好详细记录,并先检测基础的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后进行灯杆吊装。 

吊装前并做好灯杆清洁工作。 

在吊装时应计算选定吊装的吊点,防止出现灯杆变曲变形或安全事故,注意灯杆重心位置,钢丝绳的角度。提升过程应平稳、缓慢,切记钢丝绳缠绕灯杆致使灯杆在空中旋转,避免突然启动或停止。2.6灯杆安装 

为保证道路畅通,尽量缩短占道时间,在起重吊车进入工地之前,首先考虑能用钢板或沙土或其它的方法铺筑临时道路。以确保永久性的路面不受破坏。 

照明装置中各种机械部件由生产厂家加工完成,并按照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运至现场进行装配。现场分段插接(高杆灯),各节插接长度为最大插口直径之1.5倍以上,并用原厂所提供的插接专用工具施工。 

灯杆吊装到位时,施工人员可随时做好法兰螺栓的连接工作,技术人员跟随进行灯杆垂直度的校核,当灯杆垂直校核至规定的标准误差范围内后,施工人员可将法兰螺栓紧固到位。 

灯杆直立完成后,使用经纬仪对灯杆与水平面的垂直度做检验,以垂直度≤3‰为合格。 

当灯杆安装完成后,再用砂浆填充砼上部至与地坪结持平,以达到美观和地脚螺栓防锈目的。 

3、灯具安装措施 3.1灯具开箱 

灯具设备要运到现场才开箱,开箱时应有监理、业主三方在场,检查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否损伤等情况。 

3.2灯具安装安装过程应注意灯具的防碰撞,特别是玻璃、灯泡等易损件,必须采取防震、防破碎、防变形和漆面金属层受损的措施。 

灯具、光源、灯杆的组合在地面上完成,杆内的电源引线同时敷放连接,并用发电机试着灯,减少高空作业的施工难度和不安全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保护好灯具并切实做好安全施工。 

灯具接地线或接零线保护,必须有灯具专用接地螺栓并加垫圈和弹簧垫圈压紧。

第四篇: 路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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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湟源县城路灯设施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路灯维修管理水平,结合路灯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路灯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及节能的原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路灯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和灯亮率。
第三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领导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路灯设施,使灯亮率不低于96%。
第四条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节能方式:
(一)根据道路的行人、车辆流量等因素实行分时分路段减灯照明;
(二)定期对照明灯具进行清扫,提高照明效果。
第五条市政设施管理所对主管部门负责,维修队对市政所负责,由分管路灯管理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路灯设施维修工作。
目前湟源县城区路灯设施分为东西大街、建设东西路、南北大街、城北东路、东风路、109国道、滨河南路、滨河北路、职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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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巷、东城壕、万安街、北极山巷、坟园巷、光华巷、德胜巷、兴隆巷、公园路、东中沙、药水河滨河东路、万丰村路、交通东西路、驮水路、大沟口路、水利路、西小路、回校东巷、老城区7条支巷等28个区域总计照明路灯1325杆3978盏,高杆灯2套。控制箱30套,照明线路由五个维修组各负责一个片区的路灯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和紧急抢修工作。维修队长安排协调各维修组工作,并接受分管副所长和所其他领导的指挥。
第七条路灯维修组人员职责
1、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人身、交通、施工安全,把好技术质量关,带领全组人员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2、组员和司机服从组长领导,互相协作,按时按质量完成维修工作任务,完成上级考核的亮灯率、设施完好率、及时修复率指标,完成临时交给的其他任务。
3、组长要以身作则,坚持优质服务,带领全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技术指标。
4、全组人员熟悉本组维修区路灯设施情况,按划分的维修范围完成每天的巡查维修任务,不得遗漏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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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长负责安排做好每天的维修记录,修灯时设置安全标志,带好安全帽,注意车辆和行人动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行高空、带电作业时,要密切观察工作范围的情况,确保安全。
6、维修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向维修队长及所领导汇报情况。
7、千方百计节约能源和材料,爱护公物,做好材料的修旧利用工作,使三相负荷接近平衡,不得无故停止路灯设施运行。
第八条巡查检修灯的种类及周期一、路灯巡查检修工作按目的分为:1、定期性巡查维修;2、特殊性巡查检修。
二、定期性巡查检修是根据维修路灯经验和实际,各维修组责任区范围,结合设施量、光源类别、灯型等多种因素所决定,巡查检修周期规定如下:
1、主干道路灯每周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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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街小巷路灯每周四次;3、20米以上高杆灯每周四次;4、监控室监控的路段24小时巡查。
三、特殊性巡查检修是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巡修:1、固定重大节日和重要的政治活动;
2、遇有异常自然条件(如洪涝、台风、暴雨、强烈地震等);3、遇有人为的破坏(如被盗、交通事故等)。四、巡查检修时间
1、定期性巡查检修是在每周一、二、四、五每晚亮灯开始,因四季天黑天亮时间差别大,具体开关灯时间由维修队长根据季节的变化而定。
2、特殊性巡查检修时间按当时工作需要而决定。第九条巡查检修管理一、巡查检修应建立资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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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组维修责任区分片巡查检修小图(标明巡修线路,此图由技术提供)。
2、设施资产记录(带有灯具及各种光源的系统图,由技术科提供)。
3、缺陷记录(由维修队组和技术科共同负责)。
4、黑暗路段(路面照度差记录,由维修队组和技术科共同负责)。5、特种灯电气接线图及必要档案图纸(由技术科提供)。二、三率指标,由分管副所长和技术科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查灯考核,做好记录列入月度生产报表,并上报所领导及主管部门。
1、亮灯率:平均亮灯率不低于96%,重大节日和政治活动主干道不低于98%。
2、设施完好率:85%。3、及时修复率:
(1)灯具四件头(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电容)故障1个工作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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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规线路路障2个工作日内修复。
(3)遇有线路设施被盗或自然灾害损坏,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复。
(4)重大节日、政治活动,立即组织修复。
(5)对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的路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处理,尽快修复。
第十条为了节省电费开支,部分道路实行半晚减灯。
第三章巡查检修内容
第十一条路灯的巡查检修,一般在晚上进行,但要随时掌握早上和半晚的运行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引起灭灯的,均应在巡查检修中处理,如:
1、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过高形成偷停的灯;2、打泡或炸泡引起玻壳损坏,只剩灯芯或灯头;3、灯的电源引线松脱,或保险丝烧断等;4、镇流器损坏、被盗或镇流器超温、噪音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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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灯头灯泡松动或照明方向不正;6、灯具灯臂移位;
7、单灯、补偿电容器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省掉电容运行;8、触发器失效或工作不稳定;
9、变压器低压保险、控制箱保险熔断应及时更换,控制箱内的接触器是否接触良好,时钟运行是否正常;
10、每次修灯或时隔半年对灯具清扫一次。第十二条路灯杆的巡查检修
一、路灯专用电杆(含水泥杆、金属杆)
1、杆身是否倾斜、被撞、杆基有否下沉或变形现象,如有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2、水泥杆如有露筋、裂纹、掉块现象应及时报告。
3、未经允许严禁在路灯杆上牵挂广告牌或横幅,一经发现即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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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对金属电杆的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按地电阻不大于4Ω。二、路灯共用杆发现问题时,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处理,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路灯架空线及横担
1、横担抱箍的螺栓螺姆有无松动、脱离现象;2、横担是否平直、转向;
3、瓷瓶有无放电闪烁痕迹、裂纹、硬物撞伤、表面是否清洁;4、瓷瓶螺栓有否松脱、歪斜;5、导线有无断股、烧伤;6、扎线有无松动、拉断;7、导线接头是否良好。
第十四条专用变压器的巡查检修1、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漏洞现象;2、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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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低压瓷管是否清洁,有无放电闪烁和裂纹;4、低压中点接地线是否良好,变压器外壳是否接地;
5、其他辅助设备高压令克、避雷器、低压保险、闸刀是否完好;6、变压器上有无搭落的树枝、金属等杂物。
7、每年对变压器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第十五条地下电缆的巡查检修
1、地下电缆路径上的路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痕迹,如有施工单位施工,应提醒注意,并加强巡视。
2、地缆线路上不得栽种树木,堆置重物、排泄化工污物、汽油、机油易燃物或埋设任何东西等。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头有否过热及烧蚀情况。
4、低压电缆绝缘电阻用500伏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必须在0.5MΩ以上。
第十六条高杆灯的巡查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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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高杆灯的小组每周一、二、四、五晚上巡灯,随时掌握半夜及早上亮灯、熄灯情况,把高杆灯作为重要巡查项目,保证高杆灯按时亮灯、按时熄灯,发现有整座灯不亮、不熄异常故障,要及时处理,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2、每周对杆头配电箱检查一次,检查箱体、箱门有否受损,检查箱内各开关接头及电器是否良好,各电缆联接是否良好,对每座有40%不亮的灯泡要更换处理。
3、每六个月检查内部减速机构、电缆、插头、钢丝绳等设备是否良好,清除杂物。对升降机构进行升降操作和保养。清洁机构积污,加润滑油,保持减速机构和传动机构灵活及牵引钢丝绳的良好状态。更换不亮灯泡,清扫灯罩。
4、每2年对灯杆和地脚螺丝的金属防腐蚀情况作二次评估,对有锈蚀的地方,根据锈蚀情况,进行有效的防锈处理;对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试,使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确保高杆灯的可靠强度和安全运行。
5、对以上检修的情况,做好记录存档。第十七条配电箱(室)的巡查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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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1、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配电箱(室)设施、运行方式、控制方式、变压器和配盘供电容量及运行状况。
2、配电箱(室)保持清洁、明亮、有防止小动物窜入的有效措施。箱(室)是否漏雨积水,门窗齐全、电缆等设施齐全有效。
3、开关断合标志、指示灯指示正确,空气开头、真空开头、磁吸开头、灭弧罩完整无烧痕,保险管完整,熔断丝工作正常,内部无响声。
4、避雷器外壳无破损裂纹、内部无异声,接地良好。5、电缆绝缘良好,接头无过热、烧焦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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